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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自113年12月31日起開放「隱私資訊管理系統驗證方案」認證服務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取代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條文分別於2012年10月1日及2016年3月15日生效。2023年5月16日個資法修正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除大幅提高罰鍰,另一個重點是明訂個資法的主管機關為「個資保護委員會」,強調本次修法將可促使企業(非公務機關)投入人力、技術及成本,落實保護民眾個資的責任。
鑑於國內已於2012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企業如何因應不同法規對於個人資訊和隱私保護的要求並從流程中落實,採行國際標準是一個可行通用且可被接受的作法,ISO/IEC 27701 是利用資安管理既有基礎,延伸至隱私保護的個資管理國際標準,對於掌握大量個人可識別資訊 (PII) 且高度資訊自動化處理之企業及組織,可透過ISO 國際標準之認驗證,增加對個資隱私之保護,更能彰顯對個資保護之公信力、展現善盡管理之責任。
本會自113年12月31日起開放「隱私資訊管理系統驗證方案」認證服務,並於114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申請。
相關資訊請參見本會官網https://www.taftw.org.tw/文件專區/認證方案/管理系統驗證機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