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檢查部門
權責主管機關或顧客(受檢者)基於需要健檢部門提供準確可靠的健康檢查結果與報告,因此在選擇或運用健康檢查部門提供所需的健檢服務時,會建立相關法規規範與要求。本會因應權責主管機關法規於對應健康檢查領域認證需求,建立健康檢查部門之第三者認證服務,以確認健康檢查部門的能力滿足特定要求。
目前本會健康檢查領域認證僅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7),詳細內容請參閱該服務計畫內容。
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受理申請認證範圍項目為:
一、血清免疫應包括下列兩項
LE0601/HE0601梅毒試驗-RPR/VDRL(RPR/VDRL test)
LE0602/HE0602梅毒螺旋體血液/膠體/乳膠凝集試驗(TPHA/TPPA/TPLA test)
LE0603/HE0603 梅毒抗體間接螢光染色法(FTA-ABS)
LE0604/HE0604 梅毒螺旋體酵素免疫分析法(Treponemal EIA test)
LE0605/HE0605 梅毒螺旋體化學冷光免疫分析法(Treponemal CIA test)
(LE0602/HE0602~ LE0605/HE0605至少擇一申請)
二、寄生蟲檢查應包括下列三項
LF0501/HF0501 蟲卵檢查Ova examination
LF0502/HF0502 形態鑑別Identification of morphology
LF0503/HF0503 阿米巴抹片/染色檢查(Amoebic smear/stain examination)
三、X光檢查應包括下列一項
FA0102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胸部X光檢查
四、健康檢查流程應包括下列一項
FA0101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流程(含理學檢查)
五、健康檢查醫院/實驗室可申請但非強制申請之項目
HF0427德國麻疹之抗體(IgG)
HF0430麻疹之抗體(IgG)
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第二條,指定醫院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經評鑑為地區級以上醫院」、「經評鑑為教學醫院」及「在指定之檢查項目及健康檢查流程取得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認可協議認證機構或其他國際性實驗室認證機構之有效認證」等後,醫院始取得「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指定醫院」之資格。有關於上述「國際性實驗室認證機構之有效認證」之證明文件,醫院(申請人)可依本會「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提出申請。
申請人請於申請前先詳閱本會實驗室與檢驗機構認證服務手冊(TAF-CNLA-A01)與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7),以了解本會相關規定資訊與申請流程,藉以提升認證流程效率。
同時,申請流程請詳見本會申請流程共同說明,至於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認證申請相關文件,亦請需求者於本會文件下載區獲得。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會實驗室認證二處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相關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