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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17021-1 管理系統驗證機構

適用對象

管理系統驗證,係組織配合組織的政策及相關國際管理系統標準之要求,以管理其活動、產品及服務所實施的系統,係提供保證的一種方式。

合法設立之第三方驗證機構以國際標準(如ISO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性專業團體標準(如IEC標準)等,對客戶提供管理系統驗證(Certification)服務,可向本會提出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Accreditation)申請。

註:

  1. 驗證機構必須在國內合法設立,可為政府機構、私人公司或團體組織(公會、學會或協會)等。在特殊條件下,國外機構可提出認證申請。
  2. 本會提供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Accreditation)服務,不提供稽核/驗證(Audit/Certification)服務,即本會不提供ISO 9001稽核/驗證服務。
  3. 管理系統驗證機構提供驗證(Certification)服務時,必須是第三者服務性質。
  4. 管理系統驗證機構之運作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令規定。

方案簡介

本會提供之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方案服務,包含下列認證領域:

  1. 品質管理系統驗證: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執行之驗證。
  2. 環境管理系統驗證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執行之驗證。
  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
    (1)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執行之驗證。
    (2)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TOSHMS)方案」執行之驗證。
  4. 食品安全管理系統驗證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執行之驗證。
  5.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ISO/IEC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執行之驗證。
  6. 能源管理系統驗證
    驗證機構對組織實施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執行之驗證。

認證效益

本會依據ISO/IEC 17011國際標準及「公正性」、「獨立性」、「透明性」等三大基本原則,提供第三者認證服務。

本會已加入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簡稱ILAC)、國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簡稱IAF)及亞太認證合作組織 (Asia Pacific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簡稱APAC)等國際性組織,並加入其所屬之多邊相互承認協議(Multilater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簡稱MLA或MRA)。

本會提供多項認證服務,與政府機關建立不同模式合作,認證結果已廣被政府機關或私人企業所承認或使用,例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院資訊安全處等。

獲得本會已認證之管理系統驗證機構,其認證效益包含;

  • 證明及展現符合國際規範及/或國內外法規之特定要求
  • 證明及展現運作之獨立性、公正性、一致性
  • 驗證服務及驗證結果國內外政府機關及市場接受
  • 驗證客戶可減少重複驗證之時間與成本
  • 透過本會簽署APAC及IAF多邊相互承認協議機制,為其驗證服務及其核發之證明文件(如驗證證書)加值,並獲國際承認

規範性文件

管理系統驗證機構之認證依據包含ISO標準、IAF大會決議及其發布之強制性文件(Mandatory Document)、政府法規、本會訂定之作業規定如手冊、認證通報等。

各認證領域規範性文件,主要以ISO/IEC 17021系列標準為基礎,請參考「認證規範一覽表(TAF-AA-W07)」。

特定服務計畫簡介

申請項目代碼簡介

管理系統驗證機構之認證申請項目代碼,請參考「認證項目代碼說明書(TAF-AA-W08)」。

註:若無適當項目代碼時,請與本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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