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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之認證資訊釐清與宣導

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下稱TAF)於近期接獲相關外界反應對於TAF提供之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之認證服務授權以及TAF與國際簽署之確證與查證領域(包含溫室氣體)之多邊相互承認協議(MLA或MRA)之範圍與其效益之誤解,爰提供下述資訊以釐清與宣導。

 

事項一:TAF執行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之認證活動授權。

說明:

TAF提供之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之認證服務涵蓋四項領域:「一、溫室氣體組織層級」、「二、溫室氣體專案層級」、「三、碳足跡」及「四、國際航空業碳抵換及減量計畫方案」。前述第一至三項領域可各再細分,三項領域分別包含環境部(原為環保署)方案及自願性方案等二類;而第四項為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簡稱ICAO)發展與管理之溫室氣體查證方案活動。

 

  • 環境部方案:

上述第一至三項領域下之「環境部方案」之認證活動,TAF係依據「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及「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報請環境部核可或申請備查後所提供之認證服務。

 

  • 自願性方案:

上述第一至三項領域下之「自願性方案」之認證活動,係指參採國際標準組織(簡稱ISO)發行之相關標準,如ISO/IEC 17029、ISO 14065、ISO 14064-3、ISO 14064-1、ISO 14067等所提供之認證活動,此項認證活動係屬自願性參與認證、確證或查證之活動,未與國際或國內權責機關相關強制性法規/規定連結。自願性方案之目的係為推動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機制之發展與國際同步,並期可降低我國各相關產業可能面臨的國際衝擊或阻礙。

  • ICAO方案:

此方案之認證活動係由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指定TAF為我國「國際航空業碳抵換及減量計畫(CORSIA)」國家認證機構所提供之認證服務。

 

此外,TAF隸屬之區域認證組織-亞太認證合作組織(Asia Pacific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簡稱APAC)與國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簡稱IAF)並無具備授權認證機構(如TAF)執行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認證服務之權責或權利,爰TAF提供之各項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之認證服務無需取得APAC或IAF之授權。

 

事項二:全球與區域認證之溫室氣體多邊相互承認協議發展。

說明:

TAF參與之區域認證組織-APAC與國際認證組織-IAF於溫室氣體認證領域之多邊相互承認協議(簡稱MLA)發展如下:

  • 亞太認證合作組織(APAC)

APAC目前於確證與查證(包含溫室氣體)認證領域建置之MLA範圍如下,TAF業已完成上述各項MLA範圍之簽署資格。

   (1)ISO/IEC 17029

   (2)ISO 14066

   (3)ISO 14065

   (4)ISO 14064-3

   (5)ICAO CORSIA

 

  • 國際認證論壇(IAF)

IAF目前於確證與查證(包含溫室氣體)認證領域建置之MLA範圍如下:

    (1)ISO/IEC 17029

    (2)ISO 14066

    (3)ISO 14065

    (4)ISO 14064-3

    (5)ICAO CORSIA

    (6)ISO 14064-2

    (7)ISO 14064-1

TAF已簽署之MLA範圍包含上述第(1)至(5)項範圍。由於區域認證組織APAC之MLA尚未涵蓋對應上述第(6)至(7)項之MLA次範圍(sub scope),爰TAF尚無法向IAF提出簽署申請。

 

依據IAF發行之MLA系列文件,有關MLA之意義及效益如下:

  • 主範圍(main scope):如ISO/IEC 17029、ISO 14065等標準之MLA簽署,代表經由簽署MLA之認證機構所認證之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出具之證明(如聲明/意見)被認為具相同信賴(considered to be equally reliable)。
  • 次範圍(sub scope):如ISO 14064-1標準之MLA簽署,代表經由簽署MLA之認證機構所認證之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出具之證明(如聲明/意見)被認為具同等性(considered to be equivalent),且該證明得以貼附IAF MLA標記。

簽署APAC或IAF MLA之目的,係提供預期使用者對於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之認證結果,或是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執行確證或查證之結果有較高的信賴與信心,進而建立雙邊或多邊溝通(權責機關與權責機關或權責機關與方案所有者)平台以進一步合作協商與相互接受。亦即,APAC與IAF MLA機制及其效益並非代表各國權責機關、法規或方案所有者必須無條件相互接受經由上述各國認證機構認證之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對於企業或服務對象所核發之聲明/意見(及其相關量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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