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點閱次數:
公告本會「申請認證量測範圍與單位的表達原則(TAF-CNLA-A21)」更新為第五版文件,請 查照。
一、公告本會「申請認證量測範圍與單位的表達原則(TAF-CNLA-A21)」第五版,並自即日起適用。
二、符合性評鑑機構請登入會員專區,由文件下載區免費下載;非認證符合性評鑑機構請由本會外網(https://www.taftw.org.tw/),由【文件專區】免費或付費下載。
三、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一處 林以青
聯絡電話:(03)533-6333轉272
E-mail:franceslu@taftw.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