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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公告「職業衛生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文件編號:TAF-CNLA-A15)」更新為第十版文件,廢止「職業衛生彈性範圍認證技術規範 (文件編號:TAF-CNLA-T16)」,請 查照。

一、公告本會「職業衛生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文件編號:TAF-CNLA-A15)」第十版,自2025年3月1日起適用。

二、符合性評鑑機構請登入會員專區,由文件下載區免費下載;非認證符合性評鑑機構請由本會外網 (https://www.taftw.org.tw/),由【文件專區】免費或付費下載。

三、本案連絡人:實驗室認證二處 陳佳琪 組長
聯絡電話:(03)533 6333轉238
E-mail:cchi@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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