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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自即日起廢止文件「醫學實驗室自行邀約執行二家以上實驗室間比對 (TAF-CNLA-G30)」,請 查照。

本案聯絡人:潘宜芳 組長

電話 (02) 28090828 ext.57

Email: yifang@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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