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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自即日起廢止「量測儀器校正週期制訂原則指引(文件編號:TAF-CNLA-G20)」,請 查照。

一、本案聯絡人:實驗室認證一處賴勇佐資深經理,連絡電話:(03)533-6333轉256,E-mail:r99b46003@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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