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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土木工程測試領域「鋪面瀝青類試驗」於符合ISO/IEC 17025:2017之相關內容。
一、實驗室於執行「瀝青膠泥黏度試驗(項目代碼:3006L432)」,及使用英式擺錘試驗儀執行「鋪面/標線抗滑試驗(項目代碼:3007L801)」應符合ISO/IEC 17025:2017之相關內容,詳述於附件一。
二、針對「瀝青膠泥黏度試驗(項目代碼:3006L432)」之議題討論,為因應試驗法CNS 14186於2023更新年版內容,其中第8節「校正及標準化」說明應使用驗證參考物質查證設備準確度等相關規定。故依試驗法規定,實驗室於選擇與使用之驗證參考物質時,應符合本會之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政策(文件編號:TAF-CNLA-R04)規定。
三、承前述,本會認證實驗室及申請中實驗室應至遲於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異動申請,本會將安排相關評鑑作業確認實驗室能力。
四、本案聯絡人:
姓名:謝明釗
電話:03-5336333 #237
電子郵件:hslmroger@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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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執行「瀝青/鋪面類技術項目」之技術性補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