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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自即日起廢止文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系統)測試實驗室認證技術規範(TAF-CNLA-T26) 」、「太陽光電系統測試實驗室遊測活動指引 (TAF-CNLA-G45)」與「太陽光電系統測試實驗室抽樣活動指引 (TAF-CNLA-G46)」。

1.本會自即日起廢止文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系統)測試實驗室認證技術規範(TAF-CNLA-T26)」、「太陽光電系統測試實驗室遊測活動指引 (TAF-CNLA-G45)」與「太陽光電系統測試實驗室抽樣活動指引 (TAF-CNLA-G46)」。

2.本案聯絡人:林慧真 經理

電話 (03) 5336333分機262

Email: unalin@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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