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會修訂「優良實驗室操作 (GLP) 國家符合性監控系統申請須知」(TAF-GLP-A01) 為第十版草案,詳如底線修訂處,惠請各方針對此次修訂文件給予意見,如有意見,請於2024年5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回饋至本案聯絡人。
2. 本案聯絡人:林思瑋 資深經理 電話 (03)5336333分機217Email: swlin@taftw.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