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中央內容區塊
選單
:::
最後更新日期:
點閱次數:

公告本會提供之「優良實驗室操作 (GLP) 國家符合性監控系統」符合性登錄服務,自今 (2024)年6月1日起,依本會「認證收費標準與繳費方式」(TAF-CNLA-C02)」辦理GLP各類案件收費。

1.本會提供之「優良實驗室操作 (GLP) 國家符合性監控系統」於2006年辦理提供國內試驗單位符合性登錄服務,其建置與各類維持之費用 (包含各案件的查核活動與座談會等),係由政府委辦計畫支應。為維持「優良實驗室操作 (GLP) 國家符合性監控系統」之運作,以持續提供國內試驗單位符合性登錄服務之國際接軌,自2024年起依申請者付費原則辦理收費。

2.承上,本會自今 (2024) 年6月1日起,GLP各類申請案、現場查核活動及年費等,依本會「認證收費標準與繳費方式」(TAF-CNLA-C02)」辦理收費,「認證收費標準與繳費方式」(TAF-CNLA-C02)」文件可自本會官網 (https://www.taftw.org.tw/) 之文件專區/各領域文件/ GLP 符合性登錄下載。

3.申請或登錄之GLP試驗單位,後續如對於「認證收費標準與繳費方式」(TAF-CNLA-C02)」需協助瞭解,或應個案費用有疑問,都可直接與本會GLP各案件負責人聯繫。

陳經理: (02) 28090825 ext.50  Email: andy.chen@taftw.org.tw

林經理: (03) 5336333 ext.254  Email: wannie@taftw.org.tw

蕭專員: (03) 5336333 ext.279  Email: minhua@taftw.org.tw

4.另,GLP試驗單位,如需辦理申請或因故需辦理終止符合性登錄服務,請參考本會「優良實驗室操作 (GLP)國家符合性監控系統申請須知 (TAF-GLP-A01)」之說明。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