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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技術安全測試/檢測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12)」修訂為第8版,詳如說明。
一、本會修訂「資訊技術安全測試/檢測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12)」為第8版,詳見附件一。主要修訂摘要如下:
- 刪除權責機關不再推動之實驗室類型(如資通安全及保護剖繪測試實驗室、資通安全檢測實驗室),並加註可受理實驗室類別之項目代碼。
- 更新當實驗室獲認證後,實驗室需自行向權責機關申請登錄。
- 更新參考文件網址。
二、請有申請前述第一點實驗室類型之認證實驗室,於延展案或異動案辦理換證時,同步刪除「資訊技術安全測試檢測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項下之項目,自願性認證項目則不受影響。
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一處 陳俊毓
聯絡電話:(02)2809-0828轉56
E-mail:bensonchen@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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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CNLA-A12(8) 資訊技術安全測試檢測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