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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更新「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2)為第十二版, 因應文件改版, 本會對應之認證作法,詳如說明。

一、「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2)第十二版,主要修訂摘要如下說明:

  • 依據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申請該特定服務計畫之電器安規領域及電磁相容領域測試試驗室應符合相關檢測設備之需求。
  •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22年2月10日經標字第11104600193號、2022年3月24日經標三字第11130002610號及2022年5月25日經標三字第11130004850號, 修正申請指定實驗室使用之認可申請表(附件一)。
  • 即日起,提出上述申請之指定實驗室時,請先行確認相關檢測設備之符合性,並提供相關查檢表,本會據實驗室提出之查檢表於評鑑時進行查核確認。 初次申請之指定實驗室及新增測試場地之指定實驗室, 除提供新版認可申請表外,需同時提交符合權責主管機關規範要求之證明文件。

二、本文件電子檔於本會會員專區網頁可以免費下載,非本會會員請於本網站文件專區下載。

三、本案件聯絡資訊

姓名: 林慧真經理

電話: (03)533-6333轉262

Email: una.lin@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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