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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能力試驗執行機構認證服務說明」(TAF-PTP-A01)修訂為第十版,公開意見徵詢。
一、本會「能力試驗執行機構認證服務說明」(TAF-PTP-A01)修訂為第十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修改3.22申訴範圍
- 增修20.10.9內容(文意調整,新增不可抗力延期作法)
- 修改20.10.15內容(文意調整)
二、公開意見徵詢時間為兩週(至2021年5月11日),敬請認證能力試驗執行機構如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於截止日前,填寫文件修訂意見表(TAF-CNLA-FG89)(附件二),並將電子檔Email給本案聯絡人。
三、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二處 鄭嘉芬 小姐
聯絡電話:(03)533 6333轉239
E-mail:cherry@taftw.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