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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公告更新「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法衛生標準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8)」為第九版及「外銷水產品登錄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23)」為第四版,請查照。

  1. 本會修訂「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法衛生標準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8)」第九版及「外銷水產品登錄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23)」第四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 A08(9)國庫署菸酒衛生標準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調整與新增以下項目:5.申請及認證作業;6認證實驗室增加本計畫認證項目、7維持認證、11聯絡窗口、12參考文件。
    (2) A23(4)外銷水產品登錄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調整與新增以下項目:5.申請及認證作業;6認證實驗室增加本計畫認證項目、7維持認證、11聯絡窗口、12參考文件。
  2. 認證實驗室請登入會員專區,由文件下載區免費下載;非認證實驗室請至本會外網,【文件專區】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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