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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更新「參考物質生產機構認證服務說明(TAF-RMP-A01)」第七版文件,請查照。

一. 因應ISO/IEC 17011:2017版之要求及本會權利義務規章的更新,特修訂「參考物質生產機構認證服務說明(TAF-RMP-A01)」為第七版。除了文字調整外,主要修訂處為

  1. 新增3.1符合性評鑑、3.2符合性評鑑機構、3.26警告、及3.29撤銷認證之名詞定義。
  2. 於5.3節,新增TAF處理海外申請機構之作法。
  3. 於9.認證流程章節及11.9.2節,增列文件審查NC改善期限為兩個月。
  4. 於10.3節,新增參考物質生產、定值、貯存、監控…等相關紀錄保存期限應符合TAF-CNLA-R03之要求。
  5. 於15.2節,修正認證證書之內容。
  6. 依據本會權利義務規章(TAF-AR-10)之規定,修改或增列相關對應處置條文(包括3.14, 3.27, 3.27, 3.28, 10.6.3, 14, 18.1(7), 19.2, 19.3,19.5, 19.6, 19.8)

此文件內容修訂處,請詳見於文件內容以底部畫線識別。

 

二. 本公告之更新文件可於本會會員專區(請參考相關連結)之文件管理作業免費下載。非網路服務作業之機構,請於本會TAF網站(請參考相關連結)之文件一覽表免費下載。

 

三. 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二處 高寶珠 組長

聯絡電話:(03)533 6333轉208

E-mail:paochukao@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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