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中央內容區塊
選單
:::
最後更新日期:
點閱次數:

公告本會「測試實驗室申請電氣安規相關IEC試驗方法之試驗設備評鑑要求TAF-CNLA-J21(1)」,詳如說明。

一、 本會新制訂「測試實驗室申請電氣安規相關IEC試驗方法之試驗設備評鑑要求TAF-CNLA-J21(1)」,內容引用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安全測試與認證組織(IECE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所制定之試驗設備清單,作為審查與評鑑的依據。

 

二、 本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對提出之各類申請案生效實施,實驗室需審視本身設備是否符合此認證通報之要求,並進行相關準備。

 

三、 本規範電子檔於本會會員專區網頁可免費下載。非網路服務作業之實驗室,則請於本會TAF網站之文件一覽表免費下載。

 

四、 本案聯絡人:實驗室認證處

陳俊毓 先生 電話:(03)5336333-227;Email:bensonchen@taftw.org.tw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