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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新資訊系統上線,校正領域認可實驗室證書格式改版及相關轉換措施說明。

一.因應本會「新認證服務整合資訊系統」2016年3月26日上線,針對校正領域實驗室資訊表之申請認證內容填寫方式變更及認證證書格式改版,相關轉換措施說明如下:

(1)2016/3/26至2016/5/31轉換期間:

申請/認可之校正實驗室,於原認證資訊系統或新認證服務整合資訊系統提出之初次/延展/增項/異動案申請案,若於2016年5月31日前核發認證證書者,將發給舊版格式之校正領域認證證書。

(2)2016/6/1起:

申請/認可校正實驗室,凡於原認證資訊系統或新認證服務整合資訊系統提出之初次/延展/增項/異動案,一律核發新版格式之校正領域認證證書。

 

二.於2016/6/1前已取得認證證書之校正領域認可實驗室,不另行換發新版格式之校正領域認證證書。

 

三.校正領域認證證書新舊版本格式差異對照說明,請參考附件一及附件二。

 

四.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處 化學與校正組 林宜臻

聯絡電話:(03)5336333轉225

E-mail:linijhen@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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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正證書新舊版格式對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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