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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因應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5年4月25日公告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更新梅毒檢驗方法之配套措施,詳如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5年4月25日公告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修正重點包含刪除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檢驗、更新梅毒檢驗方法等七點,本會已於2016年8月9日新增項目代碼HE0604及HE0605兩項,內容請參考本會醫學領域認證類別/項目與代碼(附件一)配套管理。
二、因應上述作業規範修正,提出下列說明:
(1)認可醫學實驗室請先以增列認證方式申請上述HE0604或/及HE0605項目。
(2)待前開項目認可後,請認可醫院依本會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認證服務計畫內容提出異動申請,異動事項為「檢驗項目之檢驗方法(檢驗SOP)」。
三、如對上述說明有疑問者,請詢問下列聯絡人:
本案連絡人:邱曼慈專員,電話:03-5336333-224,電子郵件:mandychiu@taftw.org.tw;金鶴勳專員,電話:03-5336333-229,電子郵件:angus725@taftw.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