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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更新「測試實驗室申請電氣安規相關IEC試驗方法之試驗設備評鑑要求」(TAF-CNLA-J21)為第二版、「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之實驗室報告簽署人的補充要求」(TAF-CNLA-J06)為第四版,詳如說明。
一、「測試實驗室申請電氣安規相關IEC試驗方法之試驗設備評鑑要求」(TAF-CNLA-J21)第二版主要修訂摘要如下說明:
- 第2節與附表依據IECEE網站資訊修訂設備清單之網址與對應法規。
- 因應IECEE規範新增SP類設備,於第5節納入對SP類設備之要求。
- 新增第9節試驗設備精確度要求(OD-5014)要求。
二、「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之實驗室報告簽署人的補充要求」(TAF-CNLA- J06)第四版主要修訂摘要如下說明:
修訂本會聯絡人訊息。
三、認可實驗室/機構請登入會員專區,由文件下載區免費下載;非認可實驗室/機構請由本會外網,由【文件專區】的【實驗室認證文件】免費下載文件。
四、本案件聯絡資訊
姓名: 陳俊毓專員
電話: (03)533-6333轉227
Email: bensonchen@taftw.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