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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衛生部 (Ministry of Health, Singapore) 於2017年1月13日起採認本會醫學認可實驗室。

  1. 新加坡衛生部法規55條(Regulation 55),針對檢體外包至海外實驗室進行測試與檢驗,該實驗室需取得由新加坡衛生部認定認證組織之認證。新加坡衛生部於2017年1月13日更新及公告其所採認之認證組織名單,本會認證獲國外衛生主管機關採認,係對本會認可醫學實驗室能力的一大肯定,也歡迎各界能多加運用本會認證成果。
  2. 新加坡衛生部採認之認證組織名單請參考相關連結。
  3. 本會認可實驗室名錄請參考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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