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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修訂「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T01(4))」,相關轉換施行措施說明。
一. 修訂「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T01(4))」,說明詳如附件一。
二. 本會修訂「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T01(4))」,2017/4/15起,校正領域新申請/認可實驗室之所有評鑑/查訪(包含初次、延展、增項、監督評鑑、查訪、複查),即依上述新制訂之版本執行。
三. 本規範與指引電子檔於本會會員專區網頁可以免費下載。
非本會會員請上網下載「實驗室認證服務規範文件訂購」(請參考相關連結),填寫所須購買數量傳真至本會。
四. 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處 林宜臻 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333轉225
E-mail:linijhen@taftw.org.tw
五. 文件購買請洽: 企劃推廣處 曾苑禎小姐
聯絡電話:02-28090828轉29
傳真:02-28090979
E-mail:jetta@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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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新增及修訂文件說明(T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