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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修訂「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1)第5版及「校正領域遊校技術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3)」第3版,相關轉換施行措施說明。

一. 修訂「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1)」及「校正領域遊校技術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3)」,修訂說明詳如附件一。

 

二. 因應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2017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文件編號:TAF-CNLA-R01)第4版公告,修訂「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1)」第5版及「校正領域遊校技術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3)」第3版,配合本會公告之「國際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 2017之轉換政策與實施說明」,ISO/IEC 17025認證規範版本與適用之對應校正領域技術規範版本關係如下:

  1. 認證規範轉換期間,本會校正領域申請/認可實驗室,若其申請案之認證依據為ISO/IEC 17025:2005版,其評鑑/查訪(包含初次/延展/增列、監督評鑑、查訪、複查),將仍依照「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1)」第4版及「校正領域遊校技術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3)」第2版執行。
  2. 自2018/7/1起,本會校正領域申請/認可實驗室,若其申請案之認證依據採ISO/IEC 17025:2017版,其評鑑/查訪(包含初次/延展/增列、監督評鑑、查訪、複查),將依照新修訂之「校正領域認證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1)」第5版及「校正領域遊校技術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03)」第3版執行。

 

三. 本會認可實驗室可登入會員專區,由文件下載區免費下載。

非本會認可實驗室則請由本會外網進入,選擇實驗室認證處認證服務文件共通規範申請購買本份文件。。

 

四. 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處 林宜臻 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333轉225

E-mail:linijhen@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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