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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更新「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2) 第九版文件,請 查照。

一、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18年3月8日經標三字第10730000880號函辦理, 依商品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修訂指定實驗室認可申請表(附表一), 簡化相關程序以即時更新證書內容及增修申請特定服務計畫之完整測試能力需求,特此更新本文件。

 

二、 本文件電子檔於本會會員專區網頁可以免費下載,非本會會員請於本網站文件專區下載。

 

三、 本案聯絡人:實驗室認證處 林慧真 經理,電話:(03)5336333 #262,E-mail: una.lin@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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