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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修訂「內部校正特定規範」 (文件編號:TAF-CNLA-T18)第2版,相關轉換施行措施說明。

一. 修訂「內部校正特定規範」 (文件編號:TAF-CNLA-T18),說明詳如附件一。相關施行時間及轉換措施如下:

  1. 於2018/08/31前提出之申請案(包含申請/認可之實驗室、檢驗機構、參考物質生產機構及能力試驗執行機構,以下簡稱申請者),凡於管理系統內以內部校正方式以滿足追溯性者,其評鑑/查訪(包含初次/延展/增列、監督評鑑、查訪、複查等),將仍依照「內部校正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18)」第1版執行。
  2. 自2018/09/01以後提出之申請案,申請者凡於管理系統內以內部校正方式以滿足追溯性者,其評鑑/查訪(包含初次/延展/增列、監督評鑑、查訪、複查),將依照新修訂之「內部校正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T18)」第2版執行。

 

二. 本會認可實驗室可登入會員專區,由文件下載區免費下載。

非本會認可實驗室則請由本會外網進入,選擇實驗室認證處認證服務文件共通規範申請購買本份文件。。

 

三. 本案連絡人:

  1. 實驗室認證一處 林宜臻 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333轉225
    E-mail:linijhen@taftw.org.tw
  2. 實驗室認證一處 林以青 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333轉272
    E-mail:franceslu@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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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一-新增及修訂文件說明(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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