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應ISO/IEC 17025:2017發布,調整本文件4.2內容,附件五填寫者由測試實驗室指定;並增加附件一之鑑識科學試驗的指定項目(數位鑑識類)及參加頻率。
二. 本公告更新文件可於本會會員專區(請參考相關連結)之文件管理作業免費下載。非網路服務作業之機構,請於本會TAF網站(請參考相關連結)之文件一覽表免費下載。
三. 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二處 高寶珠 組長
聯絡電話:(03)533 6333轉208
E-mail:paochukao@taftw.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