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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調整符合ISO/IEC 17025: 2017認證實驗室之認證證書之中、英文。

  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國際標準ISO/IEC 17025: 2017並參考本會「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TAF-CNLA-R01)第四版,在不變更該國際標準技術內容下,已於民國107年9月公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7025:2018「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
  2. 本會致力於推動國內符合性評鑑制度發展及促進認證標準與國際接軌,為與國際認證標準ISO/IEC 17025: 2017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7025 : 2018接軌,且利實驗室認證成果為國內權責機構廣泛運用。業於民國107年11月27日發行「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TAF-CNLA-R01)為第五版。
  3. 本會爰調整測試/校正實驗室認證中、英文證書之認證標準,採行ISO/IEC 17025: 2017 及CNS 17025 : 2018並列 (如附件),說明如下。

(1). 證書認證標準之調整,並不影響實驗室申請認證過程,請參閱本會2018年1月25日公告之國際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 2017之轉換政策與實施說明。(請參考相關連結)

(2). 本公告發布後,符合本會「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TAF-CNLA-R01)第五版之認證實驗室,依據本公告實施認證證書之中、英文標示。

  1. 如有問題,請洽本會案件負責人或運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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