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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職業衛生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15」第九版及「職業衛生彈性範圍認證技術規範(TAF-CNLA-T16)」第四版,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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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案連絡人:
實驗室認證二處 陳佳琪 經理
聯絡電話:(03)533 6333轉238
E-mail:cchi@taftw.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