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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6)」更新為第九版,請於2020年9月25日前提出異動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業於2020年7月8日公告「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本會據以修訂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6)。

 

二、認證範圍包含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之測試實驗室應於2020年9月25日前提出異動申請,申請異動事項應包含指派管理辦法所列專業且專職人員,以及更新NCC訂定電信終端設備、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相關技術規範(規範內容請參考NCC網站),未於旨揭日期前提出申請者,其認證範圍將刪除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資格。

 

三、案件承辦人:

林慧真 電話:03-5336333-262,Email:una.lin@taftw.org.tw

陳俊毓 電話:03-5336333-227,Email:bensonchen@taftw.org.tw

黎泳佃 電話:03-5336333-255,Email:jetlee@taftw.org.tw

林靖瑋 電話:03-5336333-257,Email:jingwei@taft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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