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場)檢查在檢驗機構的應用及發展
工廠(場)檢查的核心目的,在於確認產品的品質與安全是否符合特定規範要求。於市場監督及管理方面,權責主管機關亦可透過商品抽驗與現場抽查強化生產品質的控管,以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法規,提升產品安全,並增進消費者對視場商品的信任。
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工廠檢查作業要點為例,工廠檢查時應於現場取樣,以查核現場生產紀錄與原驗證商品型式的一致性;必要時應執行測試。現場抽樣需要對原樣品進行比對,實務上會透過進料證明加以確認,並使用物料清單(Bill of Materials)進行交叉比對。此外,在工廠檢查機構認可作業要點中,明確規範申請機構應建立品質管理制度並取得本會檢驗機構認證領域工廠檢查能力之認證,亦明確規範檢驗機構之獨立性要求。例如A類檢驗機構必須為獨立第三者機構,且不得從事輔導或諮詢業務,以維持檢驗結果的公正性。此外,工廠檢查人員之訓練與評估制度,透過本會或國外認證機構對其執行工廠檢查之適任性評鑑,並應維持所屬人員具工廠檢查業務之資格。
本會目前認證檢驗機構之工廠檢查檢驗產品/項目,依類別分為電機類、電子類及機械/電動手工具類。
- 建築用防火門產品:歸類於機械類產品之工廠檢查之檢驗項目。
- 放置型鋰儲能裝置產品:歸類於電機類工廠檢查之檢驗項目。
- 充電樁產品:歸類於電子類工廠檢查之檢驗項目。
如檢驗機構欲新增上述三類產品之工廠檢查檢驗項目,須向本會提出異動申請案,增加相關產品/項目;若機構尚未獲本會認證相關機械、電子或電機類檢驗項目,則須以增列案方式提出申請。其他檢驗產品/項目,將視個案情形辦理。
因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115年1月1日起,將建築用防火門(限檢驗尺度高3m x寬3m以下) 納入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工廠檢查模式),相關可執行工廠檢查之本會認證機構,可於本會認證名錄(www.taftw.org.tw)查詢。
展望未來,本會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方向及產業發展需求,推動工廠(場)檢查於檢驗機構中的應用與深化,其認證服務將持續拓展,以提升整體檢驗能量與品質,促進產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