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期

發刊日期:2023/01/19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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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二處/郭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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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訊息

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S01)第11版與公共工程材料實驗室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S02)第6版之改版介紹

因應土木工程測試實驗室活動的特性,以及為能提昇我國工程材料實驗室的運作實務能更符合國際標準之ISO/IEC 17025測試與校正實驗室一般要求。本會於2005年以ISO/IEC 17025章節內容為核心,架構一份滿足土木工程實驗室實務運作之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特定規範(文件編號:TAF-CNLA-S01),以協助此類型實驗室的管理階層能更有效的運用ISO/IEC 17025,於推動其實驗室整體運作管理與技術能力展現。本會鑒於土木工程認證實驗室所提供之測試服務,除有效的支持我國各類型工程營建之產業需求外,另有重要區塊在於,廣為我國公共工程權責機關於相關公共工程辦理的運用與使用。因此,TAF本於主管機關的需求與要求,於2012年依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定之公共工程材料測試試驗項目,計17項大宗土木工程材料試驗需求,經各主管機關的指導下,於本會土木工程領域認證要求文件中,再增訂可更直接貼切於公共工程材料類型實驗室與主管機關需求之公共工程材料實驗室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S02),並於對應文件中強化實驗室於活動流程應有的攝影紀錄、實驗室主管與報告簽署人應有的任務,同時詳述如違反此特定規範,本會給予處置型態與要求。換言之,當土木工程測試實驗室向本會提出申請認證範圍,如有包含前述17項之公共工程材料測試試驗項目時,此類型的實驗室其除應符合符合國際標準之ISO/IEC 17025測試與校正實驗室一般要求與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S01)外,也應一併額外需符合共工程材料實驗室認證特定規範(TAF-CNLA-S02)。

本會考量不同類型實驗室(如離岸風場、再生粒料)於符合ISO/IEC 17025:2017相關要求之實務運作可有更清楚詮釋,同時也基於前述兩份文件業已公告使用一段時間,相關內容陳述有必要適時調整以符合現況。再者相關主管機關於實務案例(如報告修改資訊的揭露)的建議內容,因此於2022年啟動前述兩文件改版作業。感謝土木工程領域各界專家的意見提供及公共工程權責機關、學會、技師工會、產業界等專業建議,今年土木領域特定規範改版重點為:

  1. 新增相關名詞與其定義,如增加送驗、會驗、現地試驗,並連結於文件內容之應用。
  2. 增加符合ISO/IEC 17025:2017情境要求,舉例:若實驗室於其活動場址以外執行試驗活動包括收件,實驗室的管理系統應將對應範圍納入監控措施管理。
  3. 增加新型態實驗室活動的相關要求,如:
  • 離岸風場地質探勘需求與其委託與大地工程鑽採試驗技術。
  • 再生粒料於工程材料應用之對應試驗技術與實驗室運作管理。
  • 因應離岸風場地質探勘需求及委託型態,增加大地工程鑽採試驗技術要求。
  • 英式擺錘儀抗滑試驗之品保要求。
  • 混凝土、鋼筋之強度試驗於材料試驗機使用的相關要求包括完整記錄試驗加載歷程(相對歷時之荷重或/及位移)數據。
  1. 更新實驗室管理實務要求,如增加:
  • 修改後報告其修改歷程的展現。
  • 攝影存證場所加入瀝青試驗主要場所。
  • 更新試驗報告格式彙編-瀝青混合料壓實試驗高度試驗報告。
  1. 強化實驗室符合特定規範之義務
  • 處置警告範圍,加入未依特定規範之修改程序逕行修改報告態樣。
  • 說明實驗室應配合本會與政府機關於不定期或不事先通知之聯合訪查活動。

經由本文所述兩份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特定規範的改版,期可強化本會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實驗室於符合ISO/IEC 17025:2017之公正性、能力及一致性運作。同時,亦藉由此兩份文件所架構的溝通平臺,作為本會展現監督認證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實驗室之態度與原則,以期讓各運用本會認證實驗室測試活動之工程主管機關及報告使用者更為瞭解與更具信心。同時,能於各方合作相互與互信下,為我國公共工程實驗室之品質提昇盡一份心力。為讓已認證與欲申請的土木工程測試領域更為平順的導入改版文件的實施,前述兩份特定規範會於2022年12月公告,並將於2023年3月1日正式納入實施要求。凡實驗室於2023年3月1日向本會提出土木工程測試領域初次/延展/增列申請者與2023年3月1日後接受本會監督評鑑的認證實驗室,皆依最新版文件為評鑑要求。有關對應資訊,請詳見本會相關公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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