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認證組織(SAC)建置「ISO 46001 水資源效率管理系統認驗證制度」經驗分享紀要
規劃水效率管理系統認驗證制度緣起
水是不可少的資源之一,不斷增加的用水需求及氣候變遷,持續增加全球供水壓力。我國為島嶼特殊地型,水資源取得本就不易,加上氣候環境變遷,已可明顯感受雨量分佈季節不均,以及暴雨、缺水問題對民生及產業造成的影響。水資源管理已成為政府及產業需積極面對的議題,採取節水措施及提升用水效率已刻不容緩。
有鑑於此,我國經濟部於2021年12月30日公告「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規範耗水費徵收對象、耗水費計算、減徵方式….等要求,並對提高水資源回收率達一定標準之用水者,且取得水資源效率管理系統(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systems,WEMS)驗證機構之證明文件者,提出可申請耗水費優惠費率之獎勵條件。
本會為支持主管機關政策,規劃以國際標準組織公告之ISO 46001:2019為驗證標準,開發「ISO 46001:2019水資源效率管理系統驗證方案」新認證方案,並於2022年6月24日邀請新加坡認證組織SAC (Singapore Accreditation Council,新加坡認證委員會,以下簡稱SAC) Mr. Phua Kim Chua評審員,介紹ISO 46001標準及分享SAC認證經驗。
制定ISO 46001國際標準歷程及標準重點
ISO國際標準組織於2019年首次發布水資源相關之管理系統標準ISO 46001:2019「水資源效率管理系統—要求和使用指導(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本標準是由ISO/TC 224_Drinking water, wastewater and stormwater systems and services於2015年成立WG12水效率管理工作組,由新加坡擔任召集人、新加坡及加拿大為共同秘書所展開制定,標準內容係以新加坡國家標準SS 577為基礎 (註1)所建構。此標準目的旨在幫助各種組織提高用水效率,組織可透過ISO 46001提供之用水效率管理架構,擬訂用水效率目標、訂定行動計畫,並持續改進,以達水消耗最小化與效率最大化。
ISO 46001標準採用Plan-Do-Check-Act循環管理模式,且使用高階架構(High Level Structure, HLS)編制條款章節,與其他管理系統相同,如ISO 50001、ISO 45001..等,對推行組織具管理機制相容性。ISO 46001標準內容,強調適用於「用水」(water usage)的特定要求,包括有助於提高用水效率的設備、系統、流程和人員的監督、測量、記錄和報告、設計和採購等實務作法,有助於組織製定其用水效率管理計畫 (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 WEMP),進而達到用水效率提升目的。如圖1、圖2。
由於ISO 46001:2019實行尚於起步階段,國際間目前僅有新加坡具備完整的認證及驗驗體制運作經驗,新加坡認證組織SAC (Singapore Accreditation Council,新加坡認證委員會,以下簡稱SAC)已提供驗證機構ISO 46001認證服務,其認可驗證機構對組織核發約15張驗證證書。


新加坡政府推動WEMS策略及法令
借鏡新加坡經驗,新加坡同樣為水資源缺乏國家,憑藉著實施良好的水資源管理,達到水資源自給自足的目標,而其所實施的管理措施及發展出的用水效率提升技術,已使新加坡成為國際所公認的水資源管理模範。
新加坡早於2012年3月22日即發行了全球第一個用水標準SS 577:2012,適用於非住宅用水戶,如工業、商業和辦公大樓、政府設施、學校和飯店等。組織可透過標準所設定的框架,審查用水方式、檢討用水量,並探討如何减少用水。ISO國際標準組織則受到SS 577:2012啟發,以其為基礎而發展出ISO 46001:2019標準。
新加坡政府自2015年起,針對國內用水大戶(用水量≧60,000 m³/yr)強制要求符合Mandatory 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 (MWEMP),並應提送用水效率管理計畫(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包含用水分析、鑑別潛在節水量、行動計畫及實施期程等,與ISO 46001標準內容要求類似。
此外,新加坡政府鼓勵節水,於新加坡公用事業局PUB設有節水基金(Water Efficiency Fund,WEF),資助組織尋求有效和創新的方法來管理其用水需求,可資助內容包括用水效率評估、試驗研究專案、實施替代/回收水源、採用節水工程等。雖新加坡政府對組織建置ISO 46001:2019無提供獎勵措施,屬自願性方案,但推動ISO 46001之組織可透過有效的節水措施獲得用水效率提升效益,並以第三方驗證對外彰顯其企業形象。
新加坡SAC推行ISO 46001經驗
於ISO 46001認證服務,SAC使用與其他管理系統相同的認證要求,包括ISO 17021-1:2015(註2)及IAF強制文件(IAF Mandatory Documents)相關規定。此舉亦有助於驗證機構於內部整合各管理系統的驗證作業機制,達到作業一致性。
此外,SAC考量水資源對新加坡之重要性,於ISO 46001認證方案另訂有驗證機構特定要求「CT-11 SAC Criteria for Certification Bodies (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Systems)」規定對稽核員資格之基本條件、稽核時程(Audit Duration)核算等事項。前述項目皆是影響稽核驗證作業之重要因素,有關的原則及方式,可做為相關主管機關及認證組織參考方向。
目前於SAC已認證2家ISO 46001管理系統驗證機構,通過認證範圍之驗證組織,涵括製造業、服務業、學校等各產業。
本會配合政策規劃WEMS認證之做法及期程
本次邀請SAC講師介紹ISO 46001:2019標準,並分享SAC之認證經驗及國內推行情形,提供許多值得參考的訊息,與會者回饋熱烈。對認證組織而言,有助於後續規劃ISO 46001:2019新方案有關之認證作業程序;對驗證機構,可策劃驗證巿場方向;而對主管機關,則可評估企業自發性的ISO管理系統推動,與主管機關施政目標之間之關連。
本會後續於WEMS新方案開發策略,將參考SAC認證相關經驗,並於「建立方案評鑑人力」、「厚實領域技術能力」、「制訂認證作業規範」等三大面向展開作業,規劃配合主管機關相關政策期程,預計於2022年底前開放此新認證方案。此外,方案開發過程,本會亦將持續與相關主管機關、技術團體、驗證機構等進行交流,以掌握WEMS方案有關之技術議題、法令政策趨勢、產業現況,以期達成WEMS新方案之認證效益。
註1:SS 577 用水效率管理系統 (Singapore Standard 577: 2012 Water Efficiency Management System –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係由PUB(Singapore Public Utilities Board, 新加坡公用事業局)與 SPRING Singapore(The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和行業利益相關者所一起制定。
註2:ISO/IEC 17021-1:2015符合性評鑑—機構提供管理系統稽核及驗證之要求—第1部:要求(ISO/IEC 17021-1:2015 Conformity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s —Part 1: 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