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期

發刊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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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一處/陳俊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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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訊息

TAF 配合NCC 優化APEC TEL MRA實驗室指派作業介紹

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所推動之電信設備符合性評鑑相互承認協定(以下簡稱APEC TEL MRA)框架下,我國資通訊測試實驗室可透過我國主管機關指派,成為其他國家認可之測試實驗室,在地提供測試與驗證服務,進而使我國資通訊製造業得以縮短其產品在國際市場的上市時間、簡化符合性評鑑程序,對促進各經濟體間的貿易往來具有重要效益。APEC TEL MRA第一期(以下簡稱Phase I)相互承認協定的認可範圍,請參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2022年2月10日公告。(https://www.ncc.gov.tw/english/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0&is_history=0&pages=0&sn_f=5498

然而,隨著資通訊測試(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CT)產品發展迅速,技術規範更新頻繁,為因應各國法規主管機關不同要求及簡化登錄指派流程並提升效率,經過與NCC多次開會討論後,本會於2022年2月25日公告修訂「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6)」為第10版,自2022年3月1日起變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可測試實驗室之指派模式,其中針對申請成為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加拿大工業部(Industry Canada,IC)、澳洲通訊及媒體部(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ACMA)、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IMDA)或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OFCA)認可測試實驗室者,申請人(即申請實驗室)應於獲得本會認可後,檢附完整下述資料並正式主動函請NCC,由NCC辦理對APEC 電信設備符合性評鑑相互承認協定(TEL MRA)夥伴國之指派作業:

  • APEC TEL MRA符合性評鑑機構(測試實驗室)指派聲明書;
  • 認證證書測試範圍異動前後對照表(若適用)
  • 申請美國(FCC)/加拿大(ISED)指派,則另須提供經本會案件承辦人簽註之技術查檢表。
  • 本會中英文認證證書(僅需證書封面及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認可範圍)。

後續與我國簽署APEC TEL MRA的夥伴國主管機關(如美國FCC與加拿大ISED),將完成登錄之作業。NCC指派我國實驗室給MRA夥伴國並取得其登錄之作業流程,變更前後之差異如下圖。

NCC指派我國實驗室至MRA夥伴國之作業流程(變更前後) NCC指派我國實驗室至MRA夥伴國之作業流程(變更前後)

前述「通訊傳播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TAF-CNLA-A06)」之申請指派作業變更,其目的在讓測試實驗室得獲本會認可資格後,得直接函請NCC辦理登錄作業。相較於先前作業方式係經本會轉發指派文件,將具有以下效益:

  1. 本會為提供認證服務之認證機構,在認可資格審查與指派作業上,與NCC在分工上更為明確。
  2. 建立測試實驗室與NCC直接溝通管道,尤其在指派範圍變更或補正所需資料,將更具直接效益。
  3. 整合多國 MRA指派申請書,簡化申請表格。

新流程不只滿足MRA夥伴國主管機關的要求,同時也可協助實驗室加速取得MRA夥伴國主管機關的認可與登錄。提升本會認證效率及精進認證價值一直是本會持續努力的目標,後續請實驗室持續支持,維持我國檢測驗證產業之公信力及國際上的正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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