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50003:2021能源管理系統認證規範改版重點及IAF轉版規定
ISO 50003:2014 與ISO 50003:2021新舊版本差異
ISO國際標準組織於2021年5 月公告ISO 50003:2021 能源管理系統認證規範 (能源管理系統–對提供能源管理系統稽核與驗證機構之要求事項),並取代第1版之ISO 50003:2014標準。ISO 50003:2021 除 ISO/IEC 17021-1:2015之內容外,另包括能源管理系統特定技術領域要求事項,以確保稽核與驗證之有效性,特別是對稽核過程必要附加之要求,涵蓋規劃過程、初次驗證稽核、現場稽核、稽核員能力、稽核時間與多場區取樣等。
ISO 50003:2021新版除了將條文架構更新與ISO/IEC 17021-1:2015一致外, 與ISO 50003:2014舊版主要之差異摘如下述:
- 定義更新,包括稽核時間、稽核時程及多場區稽核有關條款。
- 「維持之文件化資訊」(maintained documented information)一詞係指可提供有關人、內容、時間或理由等資訊之程序、工作說明書或其他形式文件。
- 「保留之文件化資訊」(retained documented information)一詞係指代表可展現或提供要求事項之執行證明或證據之紀錄。
- 「人天數」一詞改為「稽核天數」。
- 計算稽核天數時,能源類型數計算改為佔總消耗量至少 80 %者。
- 修訂複雜性加權值。
- 更新多場區 EnMS的抽樣要求。
- 說明在與附錄 A 與 B 有關時,IAF MD 文件之使用。
- 有關 EnMS 有效人員之資訊於2中說明。
- 修訂表3與A.4 係指「稽核時間(Audit time)」而不是「稽核時程(Audit duration)」。
- 刪除技術領域,並增訂技術能力要求。
- 有關「能源績效改善」之變更
-移除ISO 50003:2014第6節之「能源績效改善」,因為在ISO 50001:2018中已有明確規範
-追查稽核之重點,已不再要求確認組織展現能源績效改善之達成,而是關注能源績效改善行動之實施
IAF MD強制文件有關轉版規定
IAF針對ISO 50003:2014轉版,訂定IAF MD強制文件規定轉版期限,以及驗證機構、認證機構應配合之要求事項。本次標準之改版,對驗證機構稽核之規劃較具影響之部份為稽核人天計算基礎改變,將可能衝擊驗證機構與客戶合約之簽訂,因此,IAF MD強制文件內容已考量到此因素,並將其納入轉版內容。有關轉版之重要期程及規定如下:
- 轉版期限:2 ½ Years (30 months)
- 認證機構期程要求
- 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對ISO 50003:2021新版評鑑準備。
- 2022年5月31日以後對初次申請認證之驗證機構採用ISO 50003:2021新版評鑑。
- 2023年11月30日應完成對所有驗證機構之轉版。
- 驗證機構期程要求
- 驗證機構取得ISO 50003:2021認證後,對於初次申請驗證客戶之稽核一律遵守ISO 50003:2021新版要求。
- 驗證機構對已簽約之客戶,最晚得於取得認證後之第1次重新驗證依據ISO 50003:2021新版要求修訂合約。
本會轉版評鑑要求及相關規定
- 新申請及已認證驗證機構之ISO 50003:2021轉版適用期程
- 本會自2022年6月1日起不接受ISO 50003:2014初次認證申請案或增列認證領域申請案。
- 已認證驗證機構應於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轉版。
- 轉版評鑑作業說明
- 驗證機構應於2022年5月31日前向本會提出轉版計畫。
- 本會轉版評鑑相關規定,於認證作業通報另訂之。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標準已於2018年改版,著重能源績效之持續改善,現階段企業面臨低碳經濟、淨零排放、環境永續之趨勢,亦積極採取各項行動方案,透過能源審查、建立能源基線、能源績效指標,綠色採購,以及監督與量測等各項作業,達成節能低碳之目標。本次ISO 50003:2021標準之改版,已考量組織實施能源管理系統之實務面因素,例如能源使用類別數僅計算至80%之總能源用量,以及能源設計及採購人員納入能源有效人員數計算等,於驗證機構稽核之目的及效益上,更關注於與能源管理系統實際相關或參與的相關人員。近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刻正修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預計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來自於全球永續與低碳之要求,在未來數十年已成為政府政策推動及全民皆面臨衝擊之最大挑戰及共同負責之責任,本會將持續掌握最新相關資訊,並與國際接軌,提升環境永續相關之認驗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