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期

發刊日期:2021/07/28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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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二處/謝明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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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孔蓋抗滑試驗認證要求及現況

一、前言

我國自1960年代起開始推動道路管線地下化,各式各樣的管線包含自來水、電信、寬頻、天然氣、雨水汙水等,因管線地下化後為便於後續轄管單位維修,遂於路面設置孔蓋,可使維修人員手工操作為「手孔蓋」,以及可供維修人員進出維修為「人孔蓋」。

人手孔蓋為設置於一般瀝青混凝土路面,然台灣道路孔蓋數量眾多,原有孔蓋與路面的高程差異,再加上雨天路面或坑洞之雨水不及排出,行駛於路面容易造成機車騎士之行車意外。因此,交通部公路總局除推動路平專案要求孔蓋下地,並於2019年6月「交通部公路總局受理挖掘公路作業程序手冊」增訂新設未下地人手孔蓋規定,以「英式擺錘抗滑試驗」於濕環境下實測抗滑值應在50BPN以上之規定。經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制定,以人手孔蓋檢測規定後,TAF陸續收到各地縣市政府或施工廠洽詢「人手孔蓋試驗」申請認證需求事宜,本會考量認證應與公共政策結合,同時試驗項目攸關民生道路使用安全議題,即著手規劃辦理「人手孔蓋試驗」試驗項目認證。

二、人手孔蓋抗滑試驗對應ISO/IEC 17025:2017的相關要求

各轄管單位對使用的人手孔蓋型式種類、大小、形狀、花紋不同,為使實驗室於人手孔蓋抗滑試驗項目更能符合ISO/IEC 17025:2017相關要求,同時協助報告數據使用者更具信心,符合性評鑑機構於申請此項目時,亦應展現符合對應下述內容之能力展現:

ISO/IEC 17025:2017條文 要求
第7.1節 需求事項、標單及合約之審查 實驗室應請委託者提供明確委託資訊,包含測試點數量、測試點位置、測試方向或角度、測試值出具要求( 個別值、最低值或平均值等 )並留存相關紀錄,以呈現執行測試條件與報告結果。
第6.3節 設施與環境條件第7.5節 技術紀錄 執行試驗時應紀錄及報告中應註明測試前後之滑塊溫度值及測試面表面溫度值。
第7.8節 結果的報告 a.應註明測試係於送驗樣品於實驗室內執行,或於現地測試( 遊測 )執行。惟如測試場地為現地測試,則應於報告中註明測試地點。
b.送驗樣品於實驗室內執行,則報告應檢附樣品之全貌照片,應包含標示抗滑測試位置與測試方向;若為現地測試執行,則報告應檢附能識別測試位置之周遭景物照片

三、人手孔蓋抗滑試驗認證家數與查詢說明

自2020年受理人手孔蓋抗滑試驗項目之認證申請,至2021年6月已有超過12家實驗室具備人手孔蓋抗滑試驗項目認證,需求者可經由本會認證名錄查詢介面(請參考相關連結) 於「校正件/測試件/檢體名稱」輸入「人手孔蓋」、「人孔蓋」及「項目代碼」輸入認可項目代碼(3007L801)後,點選查詢,即可獲得本會認證實驗室家數、認證範圍、連絡資訊。有關查詢步驟,亦可參考下圖示意。

查詢步驟圖示意 查詢步驟圖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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