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期

發刊日期: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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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一處/楊立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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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訓練

2019年電性與光學測試領域實驗室主管在職訓練

2019年電性及光學測試領域實驗室主管在職訓練 (2019/04/01 台北) 2019年電性及光學測試領域實驗室主管在職訓練 (2019/04/01 台北)

電性與光學領域實驗室主管的支持,是本會發展電性與光學實驗室認證得以持續進步的動力來源,由於電光與光學領域認可實驗室數量較多,為使所有認可實驗室都能順利參加,今(2019)年實驗室主管在職訓練於2019年3月19日(二)及2019年4月1日(一)分別假高雄國際會議中心及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舉辦兩個場次,高雄場計有111位,出席率達100 %,台北場325人,出席率亦達到90 %,顯示電性與光學領域之實驗室主管亦積極參與本會辦理在職訓練活動之意願。本次訓練活動以推動認可實驗室完成ISO/IEC 17025:2017(CNS 17025:2018)轉版,及宣導權利義務規章改版內容為兩大主軸,並分為以下幾個主題。茲摘要說明如下:

ISO/IEC 17025:2017(CNS 17025:2018)重點說明:

藉由去年在職訓練活動與會者所填問卷之回饋統計結果,實驗室在轉版過程中所常遇到瓶頸的三個項目: 公正性與保密、風險評估、符合性聲明及判定規則,故本會在這次訓練活動特別針對此三個項目進行對應條文重點解說。針對公正性、風險評估、符合性聲明及判定規則等三個項目,本次在職訓練本會特別邀請完成新版ISO/IEC 17025:2017轉換的兩家實驗室,來分享轉版心得及如何突破困難。並分享自身實驗室的經驗,讓實驗室做為參考。講師以跳脫條文,改由討論情境案例的方式,來解說條文,並增加Q&A使實驗室更加瞭解如何面對轉版上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提醒實驗室轉換時程,實驗室必須在「2020年3月30日前」提出轉換申請,並再次強調「2020年9月30日」前未完成轉版將會失去認可資格,敬請實驗室盡早規畫及申請轉版。詳細內容可參考本會外網有關「本會公告國際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 2017之轉換政策與實施說明」(相關連結)。

權利義務規章改版:

說明本會新版權利義務規章與舊版之差異,本次修訂重點分為三大類:處置規則、特定要求及資訊保密;修訂文件內容已於2019年3月25日公告於本會官網「重要訊息/TAF公告」。本次修訂新版權利義務規章,不僅強化使用者信賴、精進認證管理,亦能保障客戶權益;新版權利義務規章亦將於2019年5月21日正式實施。詳細內容可參考本會第四版「權利義務規章」(文件編號:TAF-AR-10)修訂發布(相關連結)。

本次訓練活動特別設計參與者問卷,調查實驗室覺得最有困難的ISO/IEC 17025:2017章節與預計何時提出轉版申請、實驗室回饋的建議及意見,將列為本會後續活動設計及改善的重要參考。

另外,本次訓練活動教材,已上傳至本會實驗室專區之檔案分享管理區。除方便與會者可利用此資訊回顧當日訓練內容,亦歡迎認證實驗室能下載資訊以作為實驗室內部訓練使用,讓實驗室同仁都能瞭解本會對於ISO/IEC 17025:2017(CNS 17025:2018)之轉版要求及新版權利義務規章的改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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