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

發刊日期: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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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機構認證處/葉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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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與訊息

能源管理系統驗證標準 ISO 50001:2018 轉換之認證要求

一、 本會ISO 50001:2018轉換之認證要求

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系統驗證標準(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能源管理系統-附使用指引之要求事項)已於2018年8月21日正式公告並取代ISO 50001:2011標準。國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以下簡稱IAF)針對此項標準之改版,於2017年大會決議 (IAF Resolution 2017-14- 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for the revision of ISO 50001:2011),訂定標準改版之3年轉換期及相關轉版要求事項。

有鑑於ISO 9001:2015及ISO 14001:2015之轉版情形不如預期,IAF為促使 50001:2018轉版作業於3年內順利完成,故決議事項提出同步規範對認證機構、驗證機構及組織之轉換期程如下:

  • 認證機構應於新版標準公布後6個月內完成執行轉版評鑑之準備。
  • 驗證機構應於新版標準公布後18個月內取得認證機構以ISO 50001:2018為驗證依據之資格。
  • 新版標準公布後18個月後,驗證機構不得以ISO 50001:2011為驗證標準執行初次、追查、及重新驗證之稽核活動。驗證機構並應視稽核結果考量持續核予ISO 50001:2011驗證之適切性。

因應IAF訂定之轉換期程,本會發布認證作業通報44,訂定ISO 50001:2018轉換之認證要求,包括驗證機構之資格轉換期程、轉換計畫要求內容、本會轉換之評鑑規定等,摘述如下:

  • 所有已申請中或已取得本會能源管理系統(EnMS)驗證之驗證機構應於ISO 50001:2018公布後18個月屆期(2020年2月29日)完成以ISO 50001:2018為驗證標準之認證資格轉換。
  • 所有本會認證範圍內已取得ISO 50001:2011驗證之組織應於ISO 50001:2018公布後3年屆期(2021年8月31日)符合新版標準之要求
  • 驗證機構應訂定轉換計畫,並於2018年11月30日前提送本會。轉換計畫應至少包含轉換期程規劃、相關驗證人員能力鑑別(適任性)、訓練計畫(含訓練主題)及執行情形、預計或已完成修訂之程序文件清單(包括文件修訂重點說明)、對客戶傳達因應本轉換計畫所做之相關安排、對於驗證標準轉換案件之稽核重點,以及其他配合標準要求之事項等。
  •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會對已獲認證之能源管理系統驗證機構之監督、延展等總部評鑑,將一併辦理驗證轉換評鑑作業。
  • 本會之轉換作業包括總部評鑑及見證評鑑,可採額外辦理評鑑方式,或併於年度監督、增列、延展評鑑時辦理。

二、 ISO 50001:2018改版重點

應ISO 符合性評鑑委員會(Committee on Conformity Assessment, CASCO)自2012年起採用高階架構(High Level Structure),ISO 50001:2018本次改版亦配合章節架構之修正,包含適用範圍、引用標準、用語及定義、組織前後環節、領導、規劃、支援、運作、績效評估及改進等10個主要章節,並使用共同的用語及定義,以確保與其他管理系統標準的高度相容,另外亦闡明重要的能源名詞,有助於對能源相關概念之瞭解,以及新增數據蒐集計畫之要求等,綜觀本次改版重點,對於組織於建立必要的系統與過程中,持續改進能源績效之權責及做法,有更清楚之要求及闡述,例如:

  • 與策略管理過程(strategic management processes)更佳之整合
  • 更強調最高管理階層的角色
  • 納入新的定義,包括能源績效改進
  • 闡明能源類型排除
  • 闡明「能源審查」
  • 引入能源績效指標[EnPI(s)]與相關能源基線[EnB(s)]之標準化(normalization)概念
  • 引入能源績效指標[EnPI(s)]與相關能源基線[EnB(s)]之標準化(normalization)概念
  • 闡明與能源績效指標[EnPI(s)]及能源基線[EnB(s)]相關之內文,以便對此等概念提供更佳的瞭解

三、 本會ISO 50001:2018轉版評鑑要求重點

本會依據認證作業通報44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ISO 50001:2018轉換作業之總部評鑑及見證評鑑,主要目的係確認驗證機構執行ISO 50001:2018驗證之資源及過程是否符合ISO/IEC 17021-1:2015及ISO 50003:2014之要求,轉版評鑑之重點為稽核人員能力及轉換之規劃及傳達,包括:

  • 轉換計畫時程、內容及轉換作業之監督與管控
  • 相關驗證人員能力鑑別(適任性)、訓練計畫(含訓練主題)及執行情形
  • 公開資訊更新及對客戶傳達因應轉換計畫所做之相關安排
  • 對於驗證標準轉換案件之稽核重點規劃
  • 因應ISO 50001:2018新版,稽核方案、稽核人天、稽核計畫之適切性
  • ISO 50001:2018新版標準改版重點現場稽核之展現及落實

面對日益頻繁之改版衝擊,因應不同標準之改版,本會除依IAF 決議事項訂定轉換規定外,並定期於驗證機構座談會向本會申請中及已認可之驗證機構說明,並適時向驗證機構調查各項標準轉版之進度,以期認證機構、驗證機構及組織皆能於轉版期程內完成相關轉版,符合市場需求,創造更高的認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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