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8.展望2019
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TAF 註1)於2003年9月17日成立至今15年,在TAF歷來的領導團隊、同仁,以及權責機關與外部專業資源的投入與支持下,提供的認證服務範圍持續擴增,取得認證之機構穩定成長,更重要的是運用與信賴本會認證服務的權責機關亦持續增加中。回顧2018年,TAF秉持四大發展主軸-「強化認證信賴」、「擴大認證效益」、「拓展認證服務」及「精進認證效率」,將認證信賴、效益、服務與效率朝全方面的提升,持續強化與推動TAF與認證的價值,完成以下任務:
強化認證信賴
品質與能力監督管理
至2018年底止,通過TAF認證之符合性評鑑機構(以下簡稱CAB 註2)達2,300家,為確保經認證的CAB可持續符合規範要求、出具的符合性評鑑證明皆為可信賴且具一致性,TAF於2018年規劃與執行逾2,200案之評鑑活動,其中包含不預警之監督評鑑,以強化評鑑的有效性,盡心盡力為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結果的使用者把關。
人才培育與評鑑一致性
配合相關新版標準的發行與因應認證技術領域的擴增,TAF舉辦多場評審員初始訓練,並開辦逾150場次與符合性評鑑標準、管理及技術議題相關之訓練與研討會,培育逾5,000人次,幫助產業、CAB及權責機關與消費者等建立專業,共同建構與維持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體制。另外,為強化評鑑與認證結果之一致性,TAF定期辦理各項認證服務在職訓練與標準轉版訓練,以確保TAF評鑑人員與通過認證之CAB可維持所須能力與具備一致的符合性評鑑判斷能力。
於國際人才培育方面,TAF積極參與國際認證組織活動,主動投入國際同行評估員培訓,培育國際評鑑人才,豎立我國專業形象。截至目前,TAF已登錄12位合格之國際同行評估員,實為證明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專業與成熟度的一項重要指標。
國際認同與國際貢獻
TAF積極投入國際會議與活動,並進一步參與國際認證組織之決策實務運作,甚而代表區域/國際認證組織出席相關國際標準組織會議。例如,於2018年獲選為亞太實驗室認證聯盟(APLAC 註3)公共資訊委員會主席;持續擔任太平洋認證聯盟(PAC 註4)執行委員會委員與相互承認協議委員會副主席等。
TAF亦支持國際同行評估活動發展,於2018年參與6場次評估活動,包含美國IAS(計2場次)、泰國BLA-DSS、新加坡SAC、香港HKAS、蒙古MNAS等認證機構之同行評估案,以及1場次協助國際認證論壇(IAF 註5)執行歐盟區域認證組織(EA 註6)之同行評估案,並於前述評估活動中擔任主評估員或評估員之角色,與其他認證機構及區域認證組織經驗交流,反躬自省,提升自我。
強化規範與技術文件
因應新版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標準、國際認證組織強制性規範等文件之發布,為強化認證與符合性評鑑技術判定之一致性與嚴謹性,並奠定我國標準使用者之基礎與認知,TAF於2018年制修訂各相關認證服務計畫、認證規範、技術規範及發布各項特定要求通報等,帶領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技術之共同提升,甚而更勝國際能力與品質。
擴大認證效益
國際標準同步發展
TAF於2018年持續依據新版ISO/IEC 17011 註7標準,對於本身認證服務、評鑑流程及管理系統等檢視與修制訂相關程序文件,積極協助國內CAB順利轉換取得國際最新標準之認證資格,如實驗室ISO/IEC 17025 註8、參考物質生產機構ISO 17034 註9、品質管理系統驗證機構ISO/IEC 17021-3 註10、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機構ISO/IEC TS 17021-10 註11等。
另一方面,TAF亦協助產業可透過TAF認證之CAB,取得國際最新標準之符合性證明(如驗證證書),例如能源管理系統ISO 50001 註1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 45001 註13、食品安全管理系統ISO 22000 註14等。另一方面,TAF分別代表ILAC 註15與PAC,參與國際標準組織ISO/TC212 註16與ISO/TC207 註17委員會(暨工作小組),為國內掌握最新醫學標準(ISO 15189)與溫室氣體標準(ISO 14064系列、ISO 14065、ISO 14067)發展訊息,作為我國與國際同步發展之因應。
國際承認與權責機關採認
於2018年,TAF為我國爭取簽署計4項國際多邊相互承認協議(MLA 註18),包含IAF溫室氣體確證與查證機構與能源管理系統驗證機構,以及IAF與PAC於人員驗證機構認證之MLA簽署,達成國際與區域認證MLA全項領域簽署之目標。獲得MLA之簽署資格,不僅代表我國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技術被國際間肯定,同時亦代表我國已與他國建立平行的技術平台,可促進我國符合性評鑑證明經他國採認,保障國內人員專業獲得國際認同,產業產品、服務外銷,開拓市場版圖。
於優良實驗室操作(GLP 註19)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制度方面,TAF與標檢局共同合作,積極推動與各權責機關之認可合作。農委會防檢局於7月1日起採認農藥田間試驗單位應取得GLP符合性登錄資格(取得TAF認證即為取得GLP符合性登錄資格);食藥署亦於12月6日公告TAF為非臨床GLP之監控機構。
另一方面,有鑑於物聯網與無線通訊發展日趨攀升,TAF於2018年與藍牙技術聯盟(Bluetooth SIG 註20)簽署技術認可協議。於此協議下,Bluetooth SIG承認經TAF認證之實驗室出具之測試報告,取得該等測試報告之廠商於銷售藍牙產品時可標示藍牙標章與陳述藍牙功能/相容等資訊 註21,大幅提升藍牙商品於國內外市場銷售契機。
再者,為確保本會認證之實驗室可持續符合美國FCC 註22與加拿大ISED 註23之通信產品符合性評鑑方案要求,本會於2018年持續掌握FCC之法規與產品標準,以及因應ISED公告有關測試實驗室的認證要求與強化對境外實驗室之管理等規範,規劃相關說明會、評審員訓練與建置相關評鑑表單,協助我國已認證之實驗室可無縫接軌滿足新規範要求,提供我國產業所須測試報告,促進產品外銷與符合法規要求。
創造合作與資源共享
TAF積極與國內權責機關與專業團體共同合作,於2018年期間與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彰化縣政府、中華實驗動物學會及台灣資通產業標準協會等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共享專業資源,建立聯合評鑑管理、共同提升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專業為目標,為我國建立更完善的認證與符合性評鑑管理制度。
於國際方面,TAF除了持續維持已簽署之認證合作協議外,亦積極推動與其他貿易重要往來國家建立認證合作協議交流。截至目前,TAF於雙邊認證機構之合作協議達13項(於合作協議效期內)。透過我國與其他認證機構的雙邊合作,可促進雙方於新認證領域的開發、評鑑合作、認證規範技術交流、人才培訓等資訊與經驗交換外,亦可藉由該等合作進一步推動雙方於法規/強制性要求的相互承認。
推廣認證價值與效益
為持續推廣認證與符合性評鑑之價值與效益,TAF於2018年辦理各項相關推廣活動,包含認證推廣說明會、國際MLA效益研討會、於APEC TEL 註24第58次會議在臺辦理期間辦理「2018亞太資通訊產品認證驗證相互承認國際研討會」,以及聯合ILAC與IAF所推廣之世界認證日主題「認證:安全世界的守護者(Accreditation: Delivering a safer world)」併同TAF 15週年辦理「2018年世界認證日暨TAF 15週年大會」等。各項推廣活動目的係將認證與符合性評鑑之知識、資訊以及對我國之貢獻傳達給各權責機關、產業及民眾,讓我國各層級單位、人員於享有認證與符合性評鑑效益的同時,亦能真正理解它們的價值。
拓展認證服務
認證研究與能力建置
配合政府政策與國內市場需求,TAF對於再生能源 註25、工業機器人等之測試與驗證之認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 45001驗證之認證、國內醫學領域照護點測試(POCT 註26)之認證、數位鑑識認證、漢堡輪跡測試之認證等進行研究並逐步建置我國認證能力。
法規政策合作發展
TAF聯合權責機關共同建置與發展相關符合性評鑑與認證制度。例如,與鐵道局共同發展軌道產品零組件測試與驗證之認證制度;與環保署對於溫室氣體排放源效能標準與第三批排放源查證建立認證制度;與水利署共同針對水足跡建立查證與認證制度與培育專業人員能力,以及與環保署環檢所洽談空品檢測機構、與職安署洽談本國勞工健檢等運用TAF與國際認證制度之可行性,以協助權責機關有效運用我國專業認證資源,進而同時為國際認可。
精進認證效率
提升資訊系統執行效率
TAF積極探討如何提升認證活動之執行效率,於2018年針對評鑑資訊系統持續進行改善、偵錯、簡化、新增功能等強化,同時為加速認證行政流程、認證結果與認證證書之核定與公告,TAF亦針對電子發票系統建置、財務報支流程改善及認證證書電子化等進行研究與評估。
評估與強化認證評鑑流程
TAF持續評估認證評鑑流程之適當性,納入風險考量,同時依據新版ISO/IEC 17011規範,探討認證評鑑流程修訂之可行性,強化認證評鑑管理與加速CAB取得認證資格,為我國提供可信賴、有效率之認證服務。
展望2019
展望2019年,TAF將力行各項發展主軸與延續歷年執行重點外,下表簡述TAF於2019年將強化發展之重點方向,期藉由持續推動「強化認證信賴」、「擴大認證效益」、「拓展認證服務」及「精進認證效率」,為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之使用者帶來最大效益與福祉:
強化認證信賴 | 擴大認證效益 |
---|---|
|
|
拓展認證服務 | 精進認證效率 |
|
|
2018年是TAF成立的15週年,感謝一路上共同為我國認證與符合性評鑑制度給予貢獻的人士,我們有共同的目標與理念,讓認證與符合性評鑑的價值延伸,全民受益。TAF亦將秉持提供完善認證服務的態度,以保障國人安全、促進產業發展及協助政策推動為目標,孜孜不輟。
註釋:
- TAF: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 CAB: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y
- APLAC:Asia Pacific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 PAC:Pacific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 IAF: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
- EA:European co-operation for Accreditation
- ISO/IEC 17011-認證機構提供符合性評鑑機構認證之一般規定
- ISO/IEC 17025-測試與校正實驗室一般要求
- ISO 17034-參考物質生產機構能力之一般要求
- ISO/IEC 17021-3-符合性評鑑-機構提供管理系統稽核及驗證之要求第3部:品質管理系統稽核及驗證之適任性要求事項
- ISO/IEC TS 17021-10-符合性評鑑-機構提供管理系統稽核及驗證之要求第10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稽核及驗證之適任性要求事項
-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附使用指引之要求事項
- 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附使用指引之要求事項
-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對於食品鏈中各組織之要求事項
- ILAC: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 ISO/TC212:為國際標準組織中負責臨床實驗室測試與體外(試管內)診斷測試系統相關標準制訂發展之技術委員會
- ISO/TC207:為國際標準組織中負責環境管理相關標準制訂發展之技術委員會
- MLA:Multilater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s
- 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 Bluetooth SIG:Bluetooth® Special Interest Group
- Bluetooth SIG對於經認證之實驗室登錄及產品使用藍牙標章與宣稱藍牙功能等另有其規範,詳請至Bluetooth SIG網站了解(請參考相關連結)
- 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 ISED:加拿大創新、科學與經濟發展部(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
- APEC TEL:亞太經濟合作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
- 包含風力、太陽能及地熱之測試與相關產品驗證之認證研究
- POCT:Point-of-care testing
- 本會認證服務應符合ISO/IEC 17011標準,該標準於2017年發行新版,並有3年的轉換期
- 以ISO/IEC 17011:2017與有機農業促進法為檢討與強化認證管理之依據
- 擴增ISO 45001驗證與認證活動之多邊相互承認協議
- 檢討與審視相關新版國際標準之已認證CAB的認證資格轉換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