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期

發刊日期:2018/02/13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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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賀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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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訓練

2017年 TAF 檢驗機構認證領域評審員在職訓練

為持續維持檢驗機構評審員對本會認證規範的良好認知及促進評鑑一致性,本會於2017年12月15日(五)假TAF新竹辦公室舉行 「2017年TAF檢驗機構認證領域評審員在職訓練」,參加之評審員及準評審員共16人。

此次訓練活動首先由許執行長景行致辭揭開序幕,許執行長首先感謝到場參加訓練的評審員及準評審員對TAF的檢驗機構認證業務的支持與協助;接著說明TAF於2017年5月份接受APLAC同行評估之評估結果,以及認證組織簽署ILAC MRA、APLAC MRA (相互承認協議)對國際合作、經濟發展的積極效益,而APLAC同行評估視評審員能力、評鑑一致性為認證組織極重要之關鍵工作;另針對ISO/IEC 17011:2017發行,TAF將致力於提升認證組織認證結果的公正性,持續提升社會大眾、認證使用者(如權責主管機關)對本會認證服務的信心,故期望與會評審員能提供對本會認證業務的相關意見,以使TAF改善認證流程並提升認證服務品質。

賀瑞庭組長報告檢驗機構認證業務 賀瑞庭組長報告檢驗機構認證業務

本次訓練活動包括以下主題,茲摘要說明如下:

  1. TAF業務發展與年度工作報告:由本會說明有關TAF過去一年例行之業務發展概況、認證制度及標準研究發展、國際合作及發展相互承認協議、推廣認證及廣宣活動、展望未來發展等內容。
  2. 檢驗機構認證領域業務報告:由賀瑞庭組長報告目前報告檢驗機構認證領域業務之現況,目前檢驗機構認證之技術案件負責人有賀瑞庭組長、盛念伯組長及陳佳琪經理,至2017年11月30日共認可34家檢驗機構,並介紹新登錄之準評審員。另說明2016年度迄今修訂之七份文件:檢驗機構認證規範ISO/IEC 17020:2012之應用(TAF-CNLA-RI02)、使用認證標誌與宣稱認可要求(TAF-CNLA-R03)、能力試驗活動要求(TAF-CNLA-R05)、對實驗室/檢驗機構主管之要求(TAF-CNLA-R07)、受評鑑機構回報改善情形/矯正措施之補充要求(TAF-CNLA-J08)、實驗室與檢驗機構服務手冊(TAF-CNLA-A01)及TAF 權利義務規章(TAF-AR-10)。除向與會之評審員及準評審員說明檢驗機構認證於2017年之工作事項與成果,也介紹衛生福利部於2017年1月5日修正公告之「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其中規定對新設立之兒童遊戲場設施於開放使用前及已設置之兒童遊戲場設施於三年內,應由我國簽署ILAC MRA認證機構認證之ISO/IEC 17020之檢驗機構執行檢驗,並取得具有認證標誌之合格檢驗報告。針對前述權責機關採認本會兒童遊戲場檢驗機構之檢驗報告,也將兒童遊戲場檢驗一致性之議題,包括CNS 12642 對兒童遊戲場檢驗項目及執行作法、CNS 12642 對兒童遊戲場檢驗報告要求內容及表達方式進行宣導。
  3. TAF資訊系統操作說明:本會新資訊系統於2016年3月26日正式上線,2016年6月1日全面上線,此議題由陳伯舟專員針對如何於評審員介面系統操作詳細說明,包括系統登入、功能頁籤、評鑑邀請通知單之申請確認表及檢驗機構資訊表查找、文件審查意見表填寫及附檔上掛、NCR填寫、NCR改善確認、評鑑小組認可建議表內容修正及送出、交通/住宿報支表輸入及填寫等之注意事項,使本會系統使用者能熟悉新系統之操作。
  4. 量測為檢驗過程一部分之指引說明及案例:ILAC於2017年6月發布一份指引性文件ILAC-G27 Guidance on measurements performed as part of an inspection process,其中就檢驗過程中所涉及之量測作業,由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性、檢驗方法之方法確認及量測結果之品保方案實施等三大面向進行思考。賀瑞庭組長並向評審員說明所涉及之認證規範,除ISO/IEC 17020:2012符合性評鑑-各類型檢驗機構施行檢驗之作業要求(TAF-CNLA-RI01)及檢驗機構認證規範ISO/IEC 17020:2012之應用(TAF-CNLA-RI02),還包括與檢驗機構認證詳觀之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政策(TAF-CNLA-R04)及能力試驗活動要求(TAF-CNLA-R05),透過所提出之8個不同檢驗項目案例進分組討論及發表看法,讓與會之評審員深可了解到,當檢驗過程中所涉及之量測作業,其有關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性、檢驗方法之方法確認及量測結果之品保方案等要求與實驗室認證規範之要求是完全相同的。
  5. 使用認證標誌與宣稱認可要求(TAF-CNLA-R03)說明:於2017年5月份本會接受APLAC同行評估,被發現一項關於認可之符合性評鑑機構不當使用TAF認證標誌及獲認證符合性評鑑機構ILAC MRA組合標記之關切事項,因此藉此機會提醒評審員於現場評鑑時應詳細完整查證檢驗機構使用TAF認證標誌與宣稱認可之符合性。此議程說明TAF認證標誌及獲認證符合性評鑑機構ILAC MRA組合標記之涵義、認可檢驗機構使用認證標誌情形及其可能衍生之不適當案例,藉由說明將可讓評審員了解使用TAF認證標誌與宣稱認可要求(TAF-CNLA-R03)之規範要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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