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期

發刊日期: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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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石兆平、林思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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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訊息

ISO/IEC 17011:2017 的發展

ISO/IEC 17011 :2004符合性評鑑-認證機構執行符合性評鑑活動之一般要求 Conformity assessment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ccreditation bodies accrediting 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ies 由國際標準組織(ISO)及國際電工協會(IEC)於西元2004年公告至今已近12年,此標準為世界各國之認證機構運作的重要標準,同時也是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及國際認證論壇(IAF)作為簽署國際相互承認協議的重要參考文件。因應新版ISO/IEC 17011:2017 將於明年度公告,本會特別於105年6月8日邀請參與ISO 符合性評鑑委員會(CASCO)第42號工作小組(WG 42) ISO/IEC 17011:2017 年版標準制定的專家,也是澳洲認證組織NATA(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sting Authorities, Australial)現任執行長 Ms.Jennifer Evans女士來華辦理一場次「ISO/IEC 17011:2017 國際標準制定現況的發展方向研討會」,計有來自本會及外部認證專家計50位出席本次研討會。

ISO/CASCO 第42工作小組 ISO/CASCO 第42工作小組

ISO/CASCO 第42工作小組代表Ms.Jennifer Evans詳細了介紹ISO/IEC 17011:2017 的發展歷程及工作計畫,主要的階段包括工作小組(Working Draft ; WD版)於2015年六月發布、委員會(Committee Draft ;CD版)於2015年8月發布,但由於收到來自本會及許多認證組織的意見,因此2016年1月進入CD2(Committee Draft第二版)再度進行意見徵詢,目前已進入國際標準草案版(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DIS版),並且預估在明(2017)年3月產出最終國際標準草案版(Final 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簡稱FDIS版),如果進展順利的話將於明(2017)年8月發布ISO/IEC 17011:2017 年版標準。

本次邀請ISO/CASCO 42工作小組的專家介紹ISO/IEC 17011自CD2版進入DIS版的主要改變如下:

  1. 採用CASCO標準制式格式與內容,其包括:一般要求、組織架構要求、資源要求、程序要求、資訊要求、管理系統要求。
  2. 對公正性、保密性、抱怨/申訴處理、管理系統要求部分多了許多強制性的要求,需參照Common Elements in ISO/CASCO Standards (QS-CAS-PROC/33)之規定。
  3. 適用性:適用於全部認證組織,無論是否為MRA/MLA成員。
  4. 名詞解釋增修:
    • 增訂名詞: Team leader、Remote assessment、Assessment techniques、Conformity assessment activity、Assessment program、Accreditation process、Accreditation activity、Accreditation decision、Accreditation scheme、Assessment plan、Accreditation personnel、Maintaining accreditation。
    • 刪除名詞: Lead assessor、Surveillance、Accreditation certificate。
    • 修訂名詞: Scope of accreditation。
  5. 各章節主要修訂處:
章節 標題 修訂內容
第4章 一般要求
  • 認證組織需與符合性評鑑機構建立有法律強制力的協議。
  • 符合性評鑑機構認證標誌的使用需涵蓋認證狀態。
  • 高階管理階層需對公正性給予承諾,並對任何可能會危害公正性的元素進行風險評估。
  • 建立文件化的Accreditation scheme。
第6章 資源要求
  • 全部參與認證流程的人員均不得影響認證公正性。
第7章 程序要求
  • 新增了Assessment scheme、assessment program、assessment plan,、assessment techniques、remote assessment、accreditation cycle、team leader。
  • 認證組織應有程序拒絕任何提供假造資料符合性評鑑機構之申請。
  • 評鑑應依照Assessment plan進行。
  • 若評鑑報告與評鑑結果不一致時,認證組織應提供符合性評鑑機構適當的解釋。
  • 認證組織針對所作的認證決定需給予定義。
  • 認證組織需確保所提供的Accreditation program可使符合性評鑑機構申請的項目在認證週期內皆被評鑑。
第9章 管理系統要求
  • 提供了兩種方案供認證組織選擇。方案A,採用ISO/IEC 17021;方案B,採用ISO 9001。

由於ISO/IEC 17011:2017 國際標準的發展方向,對於我國的認證制度發展及取得國際相互承認協議的意義重大,因此本會可邀請來自ISO/CASCO 的專家來華提供標準發展的最新動態及說明制定條文的背景依據,對於我國的認證制度發展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性極高。後續本會將於持續關切ISO/IEC 17011:2017 FDIS版的投票及發布時程,並籌組對應的專家委員會討論ISO/IEC 17011:2017 中文版標準的制定及未來轉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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