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

發刊日期:2016/05/10

認證報導
TAF Newsletter
瀏覽次數:
實驗室認證處/蔡榮一
點閱次數:
權責單位合作

新北市政府與TAF合作創造雙贏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於2011年7月與本會簽署合作備忘錄,由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供工程前端相關資訊,本會提供認可實驗室檢測之結果、實驗室管理訓練及工程驗收之經驗,以期共同為公共工程品質之精進而努力。經過五年來雙方密切合作與努力,透過工程前端與末端之良好合作關係,對工程品質產生把關及預防已產生正面之效果。

多年來本會致力於向權責機關說明與推廣公共工程品質之精進,應該由權責機關、監造、承包商、材料商及實驗室共同努力方有成效,現今已發酵且逐漸為相關單位及權責機關所接受。權責機關、監造、承包商、業者及實驗室均與工程品質有相當密切關係,工程品質從起始階段即已決定品質,如品質保證之概念,產品之品質於設計階段即已決定產品品質。倘工程品質於一開始若由有責任之承包商施工,未來工程耗費之監督成本自然少,品質較有保障,反之亦然。簡言之,若承包商欲從工程品質之降低以獲致不法利益,上述各方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每一環節都應負責把關,非僅實驗室所能全然承擔之。

回顧新北市政府採購處與本會合作的歷程,2011年7月由時任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林處長茂盛積極促成,接任之胡處長培中更將其發揚光大。五年來的合作過程中,當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於工程驗收上遇到檢驗相關之問題,本會可提供技術諮詢意見或安排評審員參與相關評鑑活動。由於雙方之研究與討論,也對驗收之標準更深入之瞭解,並且運用此標準作業管控工程品質。

本會同仁亦積極配合參與新北市政府所執行之工程查核,透過由工程端取得本會認可實驗室所出具之試驗報告,可使新北市政府掌握本會認可實驗室的作業流程,包括從工程材料之接收至實驗室出具試驗報告之完整過程,並可有效對其驗收材料送至實驗室執行試驗之過程進行管控。舉例而言,當鋪面瀝青材料鑽心試體送至實驗室,實驗室立即量測初步長度數據給送驗人員,並同時對試體予以照相處理。如此可確保未來試驗結果與在現場量測結果有差異時之責任歸屬。此作法使得承包商無法於送驗過程中作任何改變,進而專心施作工程。此外,本會每年接受新北市政府的邀請,安排工程材料施工與驗收之專家提供工程驗收上之相關訓練。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與本會密切合作,雙方共同為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努力,藉由簽署合作備忘錄,因而拉緊彼此間之距離,相互更深認識與合作,並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目標而努力。新北市政府扮演管控工程之前端之重要角色,而本會及本會認可實驗室共同作好工程尾端之把關工作,彼此分享與交換工程訊息,使整個工程產生質變。本會與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之多年合作實績,無庸置疑已成為TAF認證與權責機關優良合作典範及模式。

回認證報導列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