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期

發刊日期:2015/04/27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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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林思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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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農藥田間試驗單位實行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與品質查核計畫」活動簡介及效益

農委會防檢局馮副局長海東致開場辭 農委會防檢局馮副局長海東致開場辭

今(2015)年為本會第四年承接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委辦計畫,將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以下簡稱GLP) 管理系統,從過去三年實驗室端的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推廣到今年在田間進行的田間試驗,以期將GLP管理系統,更全面性的涵蓋整個農藥測試環節。本計畫除了為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做把關外,進而透過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相互承認協議,可協助國內農藥試驗單位與國際接軌,田間試驗單位亦可擴展其試驗能量,接受由國外委託在國內執行的試驗,國內業者也無須仰賴國外的跨境廠商執行試驗。

本會已於2015年3月10日假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今年計畫的說明會。本次說明會有來自36家試驗單位,共計66人參與,本會很榮幸地邀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副局長海東致開幕詞。本次說明會,本會也邀請防檢局簡技正秀芳及農委會藥毒所陳副研究員惠姬,分別說明「今年防檢局認可作業事務」及「GLP管理系統實行田間殘留採樣作業的經驗」。期待透過今年的計畫,可以降低試驗單位對GLP規範的誤解,並加速提升國內田間試驗單位的試驗品質。會後與會試驗單位代表針對技術性議題及申請GLP符合性登錄事宜討論熱烈。

因應今(2015)年度計畫著重於田間試驗,為協助試驗單位更進一步了解及提升技術,今年預定舉辦兩場研討會活動。

  • 第一場研討會: 「GLP田間殘留採樣試驗研討會」,本會將於5月20日在台北舉行。本次研討會邀請到日本農林水產消費安全技術中心(FAMIC)專家,及GLP田間試驗單位代表,來台提供實行的經驗及技術分享。
  • 第二場研討會:「試驗單位實行GLP品質系統研習會」,134預定於第四季舉辦。

相關活動訊息皆會公告於本會網站 www.taftw.org.tw ,敬請有意的試驗單位隨時留意,與本會聯絡人:林思瑋 (聯絡電話:035336333分機217) 聯絡。

小辭典:田間試驗

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農藥於核准登記前除須提交理化性及毒理試驗資料外,亦須提交田間試驗資料。而依據「田間試驗試驗準則」,農藥田間試驗包括藥效試驗、藥害試驗及殘留量試驗。田間試驗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為之。

圖一.紅色三角形內為田間試驗單位於本計畫架構內的示意位置圖 圖一.紅色三角形內為田間試驗單位於本計畫架構內的示意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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