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發刊日期:2015/02/01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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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張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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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訊息

認證通報介紹:農藥殘留與動物用藥殘留之品保/品管措施及認證範圍表示(TAF-CNLA-J14)及金屬、合金材料與製品元素分析技術與評鑑之一致性要求(TAF-CNLA-J19)

近年來由於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加上消費者對於產品及服務相關品質及安全日趨重視下。讓很多生產製造或進出口的廠商,願意投入成本在檢測費用上,進而帶動了國內檢測市場的蓬勃發展,因此檢測數據的正確性顯得十分重要。

本會為確保每家實驗室在檢測過程中有一致性之作法與要求,特別制定認證通報來讓實驗室及評審員有共同依循之準則。以化學檢測為例,本會於去(2014)年11月 14 日發布「金屬、合金材料與製品元素分析技術與評鑑之一致性要求」(TAF-CNLA-J19);同時於去(2014)年12月26日修訂了2011年6月8日所發行的「農藥殘留與動物用藥殘留」(TAF-CNLA-J14),特別是對品保/品管措施及認證範圍表示進行修正,使其更符合目前檢測作業之需求。以下為這兩份通報制修訂之主要內容:

認證通報 文件編號 適用範圍 內容架構
金屬、合金材料與製品元素分析技術與評鑑之一致性要求 TAF-CNLA-J19 為確保本會申請元素分析實驗室具有一定之檢測能力,且讓評鑑過程之作法與要求能夠趨於一致,特訂定本通報。
  • 能力試驗要求
  • 試驗結果品質保證
  • 試驗方法及方法確認
  • 測試報告
  • 認證範圍
農藥殘留與動物用藥殘留 TAF-CNLA-J14 此認證通報『農藥殘留與動物用藥殘留』之品保/品管措施及認證範圍表示,適用於化學測試領域申請與認可之實驗室。
  • 標準品純度要求
  • 代表性基質之選擇
  • 試驗結果品質保證作法
  • 申請範圍之表達

對於「金屬、合金材料與製品元素分析技術與評鑑之一致性要求」(TAF-CNLA-J19)及「農藥殘留與動物用藥殘留」(TAF-CNLA-J14)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文作者張淑芬經理聯絡。電子郵件 schang@taftw.org.tw,電話:(03)533-6333 分機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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