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發刊日期: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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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盛念伯、林靖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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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

2014能源之星年會報導

2014 能源之星年會已於10月27至30日於美國鳳凰城(Phoenix)舉行,與會單位包含美國環保署(US EPA)官方代表、電力業者、顧問公司,各區負責推廣能源之星計畫之從業人員、量販業者、區域零售商、品牌製造商、測試實驗室、驗證機構(Certification Body)及相關領域之技術專家。今年度討論議題包括以下四項:

1.各類家電產品規格更新

能源之星每隔三年或產品市佔率超過35% 時,將重新審視修訂產品規格,目前新修訂的產品規格如下:

品項 版別 生效日
Clothes Washers Version 7.0 2015/3/7
Clothes Dryers Version 1.0 2015/1/1
Refrigerators& Freezers Version 5.0 2014/9/15
Room Air Conditioners Version 4.0 To be defined (TBD)
Dishwashers Version 6.1 To be defined (TBD)

2.能源之星品牌行銷策略

未來將持續以Energy Star○R品牌結合媒體行銷,其中包含結合零售通路業的品牌可見度(Visibility),及開發行動應用軟體(Mobile APP)以提供消費者產品性能比較、比價之介面。

3.照明產品測試標準

目前能源之星燈泡產品規範為2014/8/28日推出的Lamps V1.1,其中包含標示可調光燈泡的光輸出要求(具體內容請參閱測試標準)。此外,Luminaries Version 2.0目前也正在改版中,研擬方向將提升發光效率(Efficacy)要求及擴增合格產品型式,讓市場能有更多應用產品之選擇。

4.照明產品驗證/測試方式

能源之星在抽檢278個照明產品中,在3,000~6,000小時的光輸出壽命試驗、發光效率及演色性指數 (Color Rendering Index ; CRI)等項目仍有不合格率較高的情形。在產品驗證規範的框架下,產品品質仍須仰賴產品驗證測試的把關,以提升消費者對Energy Star合格產品的信賴。製造商與US EPA在不影響測試結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對於縮短測試時間及簡化測試內容雖具有共識,但相關議題尚在討論中,其中包含製造商認為產品競爭日趨激烈,在產品生命週期縮短的情況下,對於縮短光輸出壽命試驗的時間及取消部分過時的測試要求,以降低製造成本及產品上市時間,確有其必要。惟US EPA則認為修正抽檢驗證規範,牽涉國際道路照明規範(IESNA)等相關組織的標準制定,至今仍未有具體結論。

TAF是第一個在亞太地區經美國環保署認可,提供能源之星認證服務的認證組織,站在為國內/外實驗室(含製造商所屬實驗室)提供認證服務的立場,未來TAF將持續關注能源之星的相關技術與認證要求發展,提供專業、即時的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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