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驗證之國際相互認可對我國產業發展的貢獻
前言
本會為評估TAF簽署國際相互承認協議(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s;簡稱MRA),對於我國產業帶來的量化經濟效益。本會特於去(2013)年與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合作,以「認證/驗證之國際相互認可對我國產業發展的貢獻」為題,進行專案研究。本項研究為國際間少數以「認證」作為經濟價值的研究論文,因此除獲得國際經濟學期刊The Institute for Business and Finance Research (IBFR)接受論文發表,同時在去(2013)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電信相互承認(簡稱APEC TEL MRA )工作小組會議,本會盛念伯組長(現任APEC TEL MRA 主席)報告研究成果時,亦獲得極高的評價。本文茲摘要說明研究架構及成果,如有興趣瞭解全文,可與本會企劃推廣處聯繫 (mail : cpshih@taftw.org.tw )。
研究方向
近年來,為了拓展我國對外貿易的市場,我國政府積極參與及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簡稱ECA)。而貿易障礙的主要來源,除了關稅的問題外,來自於產品技術標準所構成的技術性貿易障礙(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簡稱TBT)近年來不減反增。理論上,透過TAF簽署國際相互承認,可以使得我國認可的符合性機構(實驗室、檢驗機構及驗證機構等)出具的報告或證書,被其他國家的認證組織或權責單位接受,可以從以下的三個方面創造出相當可觀的經濟效益。
符合性評鑑成本的降低:我國出口廠商可避免重複的測試、檢驗、驗證,而且在國內所進行的測試、 檢驗、驗證將較為省時省錢。
測試/驗證產業的蓬勃:我國以出口導向為主,廠商會選擇將產品送至國內測試/驗證機構進行評估,帶動國內的測試、檢驗、驗證的商機蓬勃。
出口競爭力的提升:當我國產品可以更迅速的方式取得測試結果與驗證,將可提早進入國外市場,並提升貿易出口量。
前二者屬於相互承認機制所產生的直接效應,第三個層面較為間接,當出口競爭力因相互承認機制而提升後,應可發現貿易出口量與相互承認之間的正向相關。 但我國過去並未從這三方面的經濟效益進行定量/定性評估,無法確切瞭解我國參與MRA的經濟效益為何。因此本研究希望透過個案,選定近三年(2009-2012)年,評估本會取得美國能源之星計畫(Energy STAR)的認可及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電信相互承認協定(APEC TEL MRA),對於產業的貢獻。
研究方法及數據
討論貿易協議對貿易量的影響的研究,須考慮如何將各個影響貿易量的因素妥適地切割,以期能正確判斷貿易協定對貿易量的影響。過去研究大多探討自由貿易協定(FTA)對貿易量的影響,而非針對相互承認協議(MRA) ,且針對MRA 進行研究的文獻相對匱乏許多。但如將 MRA 視為一種貿易相關協定,可利用類似討論貿易協定的方法評估 MRA 對貿易量的影響。受限於研究課題本身的特性與資料取得的限制,無法透過單一方法直接估算三個層面的經濟效益,因此本研究將分開討論或估計相互承認機制直接與間接的經濟效益。
1. 直接經濟效益
如前面所述,理論上TAF簽署MRA的直接經濟效益,包括降低符合性評鑑成本及提昇測試/驗證產業的蓬勃發展。但因我國主管機關未要求上市櫃出口廠商,將測試/驗證成本列為重要會計科目或財務報表中。而絕大部分的符合性評鑑機構(如實驗室、檢驗機構及驗證機構等)非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的透明度也不高。因此本研究採取類似Frenz and Lambert (2013)的作法,在設法估算符合性評鑑機構增加的業務量,與指標性出口廠商成本降低的比例後,即可利用這兩項資料,共同推測全體出口廠商所能節省的測試/檢驗成本總額,也能了解符合性評鑑機構受到相互承認機制的影響為何。
因此,本研究利用問卷調查,分析能源之星計畫與APEC TEL MRA對我國實驗室產業所造成的衝擊,這是過去文獻中所不曾進行過的研究,有其重要的參考價值。在TAF與國立中山大學的合作下,研究團隊於去(102)年TAF 光電實驗室主管在職訓練,透過實際的問卷說明及現場解說,本研究收集的112份問卷中,有23家實驗室參加電信設備測試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15家實驗室參加美國能源之星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另有74家實驗室單獨對MRA政策發表意見。總計,參與上述兩個特定服務計畫的實驗室共有38家,約佔34%。整體而言,我們發現參與能源之星計畫與APEC TEL MRA對實驗室的測試價格影響有小幅提升有限,但實驗室整體的接案量則有較為明顯的提升。
若以電信實驗室為例,如果進一步把受訪實驗室的2012年度營業額納入加權的依據後,在市場的分布上, 歐盟為最大的市場,其次為國內市場 (將NCC與BSMI的部分合計),第三大的市場則為美國,至於鄰近的東亞各國,除了日本還有相當數量的業務外,其餘各地區的業務量均不大,亟待各實驗室積極開發。
本研究特別徵詢國內103家電光領域的實驗室對簽署MRA政策的看法,他們非常同意「政府應積極洽簽MRA以創造更優質之產業環境」。在滿分5分的態度量表中,此題得分高達4.17分,且有80家的實驗室高度支持。但各實驗室屬意的MRA產業領域卻各有不同答案且相當分散,為避免研究團隊因誤判產生偏差,僅直接將各實驗室填答之答案整理於下表。
分類 | 領域 |
---|---|
終端 產品 |
3C產業、IT產業、LED相關、精密機械、RFID、Radio產業、Wireless Product、電信終端(含手機)、充電照明、生技、光學領域(LED)、國內主要出口產業、通訊、光電、電信、電器、零組件類、與製造業相關 |
電力 | 配電盤、電度表、傳統電力業、電性、電機產業 |
測試 項目 |
EMC、安規、RF領域、Telecom、Environmental Reliability、電池、電性安規檢測、電機測試、電機電子檢測、新能源檢測 |
其他 | IECEE-ILAC joint assessment、IECEE、ITE |
表一 實驗室建議洽簽MRA之產業領域
2. 間接經濟效益
本研究採行重力方程式進行計量評估的模型,此作法為目前文獻主流的研究方法。但本研究所鎖定MRA 僅涉及單一部門別協定,或僅涵蓋相當有限的產品,不似涵蓋面甚廣的FTA。
以APEC TEL MRA 為例,本研究所估計的重力方程式為:
ln(我國出口至i國的j產品的量Tijt) = β0+ β1ln(我國出口j產品總額Xijt) + β2ln(i國j產品進口總額Mijt)+β3ln(我國與i國間的距離Di) + β4強制性檢測是否應在i國進行Ci+β5強制性檢測是否應在i國進行x是否簽定MRA CixMRAi+β6其他控制變數ijt+ 誤差項ijt
(說明).我國出口至i國的j產品的量(T)正是本研究所要分析的變數;i國進口j產品總額可捕捉i國k產品的胃納量(M),如果胃納量愈高,理論上,兩國貿易量愈大;我國出口j產品總額用以衡量我國在j產品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X),如果出口總額愈高,理論上,兩國貿易量愈大;若進口國要求強制性檢測應於境內完成時,則變數C的值為1,否則為0;同理,若我國與i國簽有APEC TEL MRA架構下的MRA,則變數MRA為1,否則為0。本研究這部分分析所採用的控制變數包括所得水準、進口國之經濟規模。
本研究在時間上的設定為2009年至2012年。在產品上的設定,本研究檢視我國2012年對APEC會員國出口金額前100大商品後,篩選了5項在APEC TEL MRA規範下的電子電信產品,包括:手機(HS 851712)、數位機上盒(HS852871)、導航設備(HS 852691)、路由器(HS 851762)、筆記型電腦(HS847130),其中,數位機上盒、筆記型電腦也曾在本研究能源之星計畫的部分進行分析。本研究所涵蓋的貿易伙伴為所有的APEC會員國,除了歐盟外,幾乎所有我國的重要貿易夥伴均涵蓋其中。研究結果如下表二:
HS 6位碼 | HS 851712 | HS 852871 | HS 852691 | HS 851762 | HS 847130 |
---|---|---|---|---|---|
主要商品 | 手機 | 數位機上盒 | 導航設備 | 路由器 | 筆記型電腦 |
2010年 | -0.090 (1.164) |
1.654 (0.984) |
-0.523 (0.474) |
-0.381 (0.234) |
0.338 (0.358) |
2011年 | -1.167 (1.109) |
1.149 (0.952) |
0.049 (0.462) |
-0.197 (0.226) |
-0.119 (0.347) |
2012年 | -0.576 (1.086) |
0.034 (0.940) |
-0.254 (0.457) |
-0.122 (0.223) |
0.782* (0.342) |
ln(進口國進口總額) | -1.178* (0.561) |
0.096 (0.244) |
0.004 (0.179) |
0.626** (0.125) |
0.187 (0.200) |
ln(距離) | -3.772** (0.615) |
-2.383** (0.419) |
-1.109** (0.198) |
-0.775** (0.126) |
-1.128** (0.155) |
強制性檢測是否 在進口國進行 |
-7.498** (1.631) |
-1.244 (1.295) |
-1.084 (0.618) |
0.514 (0.292) |
-1.164* (0.501) |
強制性檢測是否 在進口國進行 x MRA |
7.075** (2.130) |
2.251 (1.770) |
0.419 (0.844) |
-0.393 (0.418) |
3.123** (0.656) |
ln(所得水準) | 2.703** (0.379) |
0.963** (0.274) |
0.675** (0.198) |
0.115 (0.081) |
0.823** (0.143) |
ln(經濟規模) | 2.640** (0.380) |
0.648* (0.298) |
0.444* (0.208) |
-0.016 (0.081) |
0.830** (0.141) |
常數項 | -30.021* (12.773) |
-4.449 (9.448) |
-1.023 (5.033) |
1.435 (2.582) |
-20.606** (3.266) |
R2 | 0.669 | 0.607 | 0.641 | 0.882 | 0.863 |
F檢定量 | 14.68** | 11.45** | 14.11** | 51.62** | 47.00** |
(註).未加括號的數字為項對應之係數估計值,括號內的數字為所估係數之標準差;達5%顯著水準者記以*,達1%顯著水準者記以**。
表二 簽署APEC TEL MRA 對我國特定產品貿易量的影響
以美國能源之星為例,由於能源之星計畫是美國專屬的計畫,因此,本研究設定的問題是,當出口國的認證機構被美國環保署認可成為能源之星計畫的認證機構後,出口國輸往美國的能源之星產品是否因此增加,藉以了解TAF成為能源之星計畫的認證機構的作為對我國貿易量可能的影響。據此,本研究修改一般的重力方程式模型:
ln(美國由i國進口j產品的量Tijt) = β0+ β1ln(美國進口j產品總額Mijt) + β2ln(i國j產品出口總額Xijt)+β3ln(美國與i國間的距離Di) + β4能源之星檢測是否可在i國進行ESit+ β5其他控制變數ijt+ 誤差項ijt,
(說明).美國由i國進口j產品的貿易量(T)正是本研究所要分析的變數;美國進口j產品總額可捕捉美國k產品的胃納量(M),如果胃納量愈高,理論上,兩國貿易量愈大;i國j產品的出口總額用以衡量i國在j產品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X),如果出口總額愈高,理論上,兩國貿易量愈大;變數ES在2011年均為1,但2011年之後視i國有否認證機構得到美國環保署認可而定,有則為1,否則為0,如果檢測可在進口國進行,理論上貿易量會較大。
HS 6位碼 | HS 852871 | HS 847130 | HS 853120 | HS 847141 | HS 852859 | HS853949 |
---|---|---|---|---|---|---|
主要商品 | 數位機上盒 | 筆記型電腦 | LCD/LED顯示器 | 其他資料處理器 | 其他監視器 | 燈泡 |
2008年 | -0.985 (1.901) |
0.223 (0.752) |
-0.336 (0.813) |
-0.798 (0.810) |
0.927 (0.919) |
0.055 (0.982) |
2009年 | -1.492 (1.843) |
-0.089 (0.755) |
-0.085 (0.818) |
0.042 (0.818) |
-0.042 (0.889) |
-0.803 (0.974) |
2010年 | -2.123 (1.830) |
-0.088 (0.749) |
0.378 (0.819) |
0.332 (0.811) |
-0.035 (0.883) |
-0.523 (0.969) |
2011年 | -0.716 (1.668) |
-0.203 (0.670) |
0.419 (0.736) |
0.010 (0.728) |
0.305 (0.805) |
0.969 (0.865) |
ln (出口國出口總額) |
0.307* (0.137) |
1.071** (0.100) |
0.432** (0.075) |
0.557** (0.098) |
0.365** (0.073) |
0.771** (0.125) |
ln (距離) |
-0.063 (0.882) |
-0.064 (0.330) |
-0.491 (0.363) |
0.056 (0.363) |
0.860 (0.428) |
0.060 (0.454) |
可否在出口國檢測 | 3.772* (1.761) |
0.320 (0.706) |
-0.204 (0.770) |
0.610 (0.774) |
0.332 (0.844) |
2.279* (0.936) |
ln (所得水準) |
-1.752** (0.474) |
-0.313 (0.193) |
0.051 (0.224) |
0.745** (0.209) |
-0.223 (0.253) |
0.417 (0.295) |
關稅 | -0.756 (0.735) |
無法計算 | 無法計算 | 無法計算 | -0.520 (0.446) |
-0.975** (0.277) |
常數項 | 20.68 (10.44) |
-0.830 (4.092) |
8.656 (4.448) |
-4.873 (4.511) |
0.207 (4.955) |
-5.359 (5.615) |
R2 | 0.120 | 0.542 | 0.289 | 0.422 | 0.177 | 0.484 |
F檢定量 | 2.43* | 15.67** | 6.03** | 10.03** | 3.25** | 11.32** |
註:未加括號的數字為項對應之係數估計值,括號內的數字為所估係數之標準差;達5%顯著水準者記以*,達1%顯著水準者記以**。
表三 TAF 取得美國能源之星的認可對於我國特定產品貿易量的影響
由表二及表三的數據顯示,雖然MRA對貿易量的影響不易偵測,但本研究發現,有兩類型產品可能比較容易藉由MRA的簽署增進貿易量:1. 產品本身的成本不高,而檢測成本相對比重大者;2. 檢測時間相對產品生命週期為長著。前者為數位機上盒;後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LED燈泡、手機、筆記型電腦。
整體而言,本次研究的成果主要是透過計量模型及問卷調查,以分析我國簽署APEC TEL MRA 及美國能源之星所帶來的直接及間接之經濟效益,並且瞭解國內實驗室對於我國未來在發展相互承認協議(MRA)的期待。本會亟盼透過認證成果的相互承認協議,可以做到「一次測試/驗證、全球接受」的目標,進而協助產業打開出口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