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發刊日期:2013/10/01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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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機構認證處/葉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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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訊息

管理系統認證相關新訂文件及轉換說明

ISO/IEC 17021:2011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規範於2011年2月1日公布新版之後,國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以下簡稱IAF)旋即公布參考性文件IAF ID2:2011(IAF Informative Document for the Transi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 Accreditation to ISO/IEC 17021:2011 from ISO/IEC 17021:2006),以規範從2006年版至2011年版之2年轉換期規定。隨著ISO/IEC 17021:2011之改版,自2012年起,多項國際認證規範及驗證標準亦陸續進行改版及發行新版文件。從這些文件可發現,認/驗證領域對「能力」評鑑之愈趨重視,包括

  • 規範品質管理及環境管理系統稽核員能力: ISO/IEC 17021-3 及ISO/IEC 17021-2。
  • 評鑑驗證機構能力管理: IAF MD 10。
  • 針對驗證機構稽核作業改進及實務面之應用,IAF亦有修訂或新的規範要求,包括IAF MD 5稽核人天數要求之改版、IAF MD 11整合性管理系統稽核應用,以及IAF MD 12跨境認證之評鑑作業等。

本會針對前述認證文件及作業,已於102年6月24日分別舉辦對驗證機構之說明會及認證評審員訓練課程,並配合認證規範改版於2013年7月26日公告認證通報27,訂定認證轉換作業及時程,相關內容彙整如下表(註) :

認證規範 公佈日/生效日 本會認證要求之補充規定
ISO/IEC 17021-3:2013
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規範第三部分-品質管理系統之稽核與驗證能力要求
2013-5-1/
2015-5-1
  1. 驗證機構自2015年5月1日起,應符合本項文件之要求。
  2. 本份標準係針對品質管理系統驗證機構之稽核與驗證能力之強制性附加要求,公告日期為2013年5月1日,本會訂定2年轉換期。
  3. 本會申請中及已獲本會認證之品質管理系統驗證機構,應於2015年5月1日前符合本標準所訂之要求,並取得本會依ISO/IEC 17021:2011及ISO/IEC TS 17021-3:2013所核發之認證證書。驗證機構應於規定期間內,自行評估並規劃完成人員訓練、驗證文件之修訂等相關因應作業,已認證之驗證機構如未於前述期限前符合本會要求,原取得本會所認證之認證證書,將自2015年5月1日起廢止。
  4. 本會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之品質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評鑑,除ISO/IEC  17021:2011認證規範外,ISO/IEC TS 17021-3:2013亦將列為評鑑規範。若評鑑結果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時,本會應開立不符合事項,請驗證機構依規定提出矯正改善,並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審查,惟該不符合事項內容屬於ISO/IEC TS 17021-3:2013補充要求規定時,其矯正完成期限可至2015年4月30日 。
IAF MD 5:2013
國際認證論壇對品質管理系統(QMS)及環境管理系統(EMS)稽核時間之強制性文件第2版
2013-3-4/
即日起生效
  1. 驗證機構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品質管理系統(QMS)及環境管理系統(EMS)驗證之案件,應符合本項文件之要求。
  2. 本會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以ISO/IEC 17021:2011基礎為認證依據之品質管理系統(QMS)及環境管理系統(EMS)驗證之評鑑,將以本份新版文件為認證依據,驗證機構須於2013年12月31日前預先審視有關執行QMS及EMS驗證稽核時間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視需要訂定因應計畫並完成相關程序文件之修訂。
IAF MD 10:2013
國際認證論壇對評鑑驗證機構能力管理之強制性文件
2013-2-11/
2014-2-11
  1. 驗證機構自2014年2月11日起應符合本項文件之要求。
  2. 本會自2014年2月11日起執行以ISO/IEC 17021:2011基礎為認證依據之各項管理系統驗證(包含ISO/IEC TS 22003 、ISO/IEC 27006)之評鑑,本份文件將納為認證依據。驗證機構須於2014年2月11日前預先審視有關驗證機構能力之管理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視需要訂定因應計畫並完成相關程序文件之修訂。
IAF MD 11:2013國際
認證論壇對ISO/IEC 1702應用於整合性
管理系統稽核之
強制性文件 IAF MD 11
2013-3-25/
即日起生效
  1. 驗證機構於2014年1月1日起執行整合性管理系統稽核之案件,應符合本項文件之要求。
  2. 本會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以ISO/IEC 17021:2011基礎為認證依據之各項管理系統驗證(包含ISO/IEC TS 22003 、ISO/IEC 27006)之評鑑,本份文件將納為認證依據,驗證機構須於2013年12月31日前預先審視有關執行整合性管理系統稽核之相關程序(包含稽核計畫內容、稽核時間之安排等..)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視需要訂定因應計畫並完成相關程序文件之修訂。

註:

  1. ISO/IEC 17021-2:2013之附加要求,已於2013年2月7日認證通報25規定。
  2. IAF MD 12:2013於2013年9月4日公布,預計2014年9月4日生效,本會將另訂認證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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