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發刊日期:2013/10/01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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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廖志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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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政策訊息

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政策(TAF-CNLA-R04)

本會實驗室認證處於今(102)年9月5日於網路公告有關「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政策(TAF-CNLA-R04) 」之文件修訂與施行說明。本份文件屬於共通性要求之認證規範文件,是本會配合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在今年新發佈的量測結果追溯政策(ILAC P10)之內容而修訂,是為取代原文件「量測追溯政策(TAF-CNLA-R04)」。修訂後的文件預定施行日期為2014年1月1日,並作為本會對涉及校正/測試功能之檢驗機構、參考物質生產機構及能力試驗執行機構之評鑑要求。

有鑑於以往許多人認為「計量追溯」,就是某設備可追溯至特定國家標準計量機構(NMI),例如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但事實上,「計量追溯」是指追溯到有關量測標準與結果的參考量值,而不是指提出該參考量值結果的機構。也就是追溯至國家標準計量機構所維持的國家標準的量值,而不是指追溯至國家標準計量機構。因此本次有關「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政策(TAF-CNLA-R04) 」修訂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讀者瞭解關於計量追溯的本質,以釐清過往許多人認為計量追溯是與特定機構有關的概念。其次,此文件也協助解決測試領域實驗室,當其檢驗/分析本質涉及化學、醫學與生物科學等領域時,有關追溯達成的要求事項,以及相關實驗室如涉及內部校正的滿足追溯要求事宜。

「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政策(TAF-CNLA-R04) 」的內容,包括一般共同性應用與說明章節,如前言、目的與適用範圍及名詞解釋。同時,此文件內容再分別就校正的追溯政策、對測試/醫學檢驗的追溯政策、使用參考物質(RMS)與驗證參考物質(CRMS),提供追溯性的政策及內部校正的追溯政策等事項,加以分別說明相關要求。此外,此文件最大特點在於,以不同層次的「TAF政策」內容,說明某些情境下校正或測試實驗室欲滿足量測結果之計量追溯下,TAF的要求事項為何,同時在配合此情境與「TAF政策」內容下,校正或測試實驗室可以採行那些對應的「TAF方案」作法,以滿足「TAF政策」。

配合此文件的發佈,本會實驗室認證處將於今年實驗室主管在職訓練中,以適當案例逐一說明相關「TAF政策」與「TAF方案」內容,也請實驗室主管或實驗室代表依時出席與參與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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