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17025 意見與解釋專欄-管理審查及改進
本期認證報導實驗室選擇4.15節管理審查與4.10節改進為本期專欄主題。對於本專欄的意見或對ISO/IEC 17025的疑問,歡迎實驗室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提出,e-mail: technical@taftw.org.tw。
ISO/IEC 17025:2005 4.15.1
依據該條款管理審查4.15.1節要項及4.2.2節的整體目標,高階管理階層應如何做出決定及措施?
高階管理階層係指持有權限、能提供必要資源以變更實驗室內部任何層面的人,而高階管理階層執行管理審查活動時,應有下列之資訊:
- 管理與監督人員的報告,並包含工作量與可能工作類型的變更
- 最近內部稽核之結果及改進的成效
- 矯正與預防措施
- 上次管理審查跟催的措施
- 整體目標的達成程度
- 審查能力試驗參與計畫之有效性,參與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試驗的結果表現
- 外部機構評鑑結果的改善措施
- 來自顧客回饋的分析
- 抱怨事件的影響性
- 品質管制活動的趨勢分析狀況
- 資源分配,包括人力資源(涉及學歷、教育訓練、經歷、經驗、技能等)、物質資源(涉及設備、設施和環境條件、電腦軟體、技術方法、資金等)和資訊資源(包括標準資訊、設備資訊、人才資訊等)
依據上述之資訊,高階管理階層應做出下列的決定與措施
- 管理系統及其程序適合性之決定與有效性之改進措施
- 實驗室符合本標準之改進措施
- 投入資源需求,如人力增加及提升技術能力、設備精進等,以達成組織賦予實驗室的使命與任務的整體目標
ISO/IEC 17025:2005 4.10
此條款似乎涵蓋本標準其他條款所見的範圍(如品質政策及目標、管理審查等)。實驗室必須提供哪些額外資訊?
品質政策、品質目標、內部稽核、資料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和管理階層審查的要求,已全部在本標準的其他條款中處理。適當完成及運用這些活動之決策,以改進管理系統的紀錄,足以做為達成本條款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