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發刊日期:2013/01/01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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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郭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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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合作

公共工程材料檢測實務說明會 - 台北市捷運局、嘉義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2012 年8 月6 日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辦、本會協辦之「公共工程材料測試驗室管理說明會」。

會中結論要求本會配合各公共工程權責單位,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本會即陸續展開協助權責機關之說明會活動。

首場於2012 年9 月14 日新北市政府召開,由新北市政府廣邀各界及新北市各單位參與,獲致廣大迴響,陸續又由臺北市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嘉義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主辦,本會協助辦理之「公共工程材料檢測與送驗/ 會驗實務」於2012 年10 月15 日假臺北市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10 月19 日假嘉義市政府市政中心、11 月19 日假高雄市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行。

此教育訓練活動,由各主辦機關邀集行政區域,及下行機關之公共工程實務參與人員( 業主、監造、承包商等) 與會。可見公共工程主辦機關,對公共工程材料品質檢驗作業之重視。

項目 議題 ( 講師) 效益
1 TAF 定位及業務介紹
( 本會林開儀處長)
協助工程人員介紹本會定位及業務範圍,且指出各國權責機關以不同方式接受認證的統計趨勢,另外也介紹本會獲權責機關接受的各項業務中,除國內之權責機關亦包含國外權責機關之接受,故不只國際貿易流通之檢驗、還包含國內的民生用品檢驗認證需求,認證的影響性已涵蓋國際及民生需求之各個層面。
2 土木工程測試實驗室認證要求及
特定規範
( 本會蔡榮一資深經理)
協助權責機關代表及工程參與人員,了解本會實驗室認證作業對於實驗室能力確認的實際做法。及因南檢路平專案,本會對於公共工程材料測試實驗室所擬定加強管理方案及「公共工程材料實驗室認證特定規範」中有關管制之內容,其中含收件管制及紀錄管制、結果報告( 連號、出具認證標誌)、每月回報制度、不預先通知監督評鑑、攝影存證管理等管理措施,以期權責主管機關對實驗室出具的材料測試報告有信心,可依賴實驗室出具的數據做出明智的決定。
3 以業主角度談檢驗管理實務
( 交通部公路總局三區養護 工程處
張孟孔博士)
張博士以業主如何在符合法規上推動品管作業的管理、程序、實務面的協調,法規面及管理上,業主應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確實落實: 工程會函釋之17 項工程材料檢驗項目要求印有認證標誌之試驗報告、編列品管費用、廠商會同監造取樣、監造單位落實抽檢。張博士亦以實際參與公共工程檢驗的經驗,說明了實際面會遇到的各類狀況,如現場抽樣、會驗、抽驗時應注意事項。
4 以實驗室的角度談業主參與取樣
及送驗作業與實驗室的委託關係。
( 華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陳裕新協理)
協助業主瞭解需於前端參與取樣及送驗作業,才能讓實驗室之後續測試結果與工程品質獲得連結,由業主參與送驗才能使業主與實驗室成立委託關係,對於目前報告之修改泛濫等情形才有能有效監督以達落實把關。另陳裕新協理亦舉出多項因業主未參與送驗而導致之工程爭端或訴訟之案例,期待藉由業主參與送驗,加強實驗室檢驗品管作業於工程連結上之意義。

如同本會於會議中發送的文宣資料,此服務計畫的施行希望可達成「加強實驗室檢測素質」、「增進工程單位信賴」、「照顧國家建設根本」,希望透過此服務計畫,將權責主管機關( 使用者端) 的需求結合在認證評鑑及要求中。本會期待由此活動強化與實驗室之顧客溝通,且藉此活動加強公共工程權責單位對本會認證工作的了解,亦可做為本會各項實驗室管理做法上的溝通界面及連結,以期擴大推廣公共工程權責單位正確的使用本會認證實驗室。

左圖:講師 (蔡榮一資深經理) 介紹TAF 對土木實驗室的要求;右圖:業主分享如何推動檢驗品管以符合法規要求 左圖:講師 (蔡榮一資深經理) 介紹TAF 對土木實驗室的要求;右圖:業主分享如何推動檢驗品管以符合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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